近日,抚顺市新宾县人民法院南杂木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遗产继承引发的纠纷,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
该起纠纷的起因源于当事人的父母生前留有两套均价约8万元的住房,并曾留下遗嘱,明确房屋所有权归大儿子和两个女儿所有,二儿子在遗嘱中没有被注明继承份额。兄弟姐妹四人均想由自己继承房屋所有权,同时向其他继承人返还房屋价款,四人多次因两套房屋的分割问题发生纠纷,矛盾不断升级,直至诉诸法院。
本案立案后,为及时制止矛盾纠纷进一步升级,法官韩士敏首先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调解。韩法官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遗嘱、房屋产权证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核实,并在调解过程当中发现二儿子对房屋的处理有不同的意见,这也是发生此次诉讼纠纷的源头所在,同时鉴于当事人之间情绪对立,韩法官果断选择从二儿子身上寻找突破。
韩法官首先针对当事人诉请提出了多种和解方案,但二儿子均不同意。韩法官并没有放弃努力,他在进一步理清纠纷的症结所在以后,分别从“理”和“情”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和讲解,使当事人在了解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也真正认识到兄弟姐妹间弥足珍贵的手足之情。经过多次反复的疏导讲解,兄弟姐妹四人最终认识到了血浓于水的道理并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
新宾法院南杂木法庭通过庭前调解圆满解决了这件由遗产继承引发的家庭矛盾纠纷,促进了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无访”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