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年2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向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海涛传达了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杨玉利组长代表市委巡察组向市法院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岩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抚顺市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发现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及巡察整改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办公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杨玉利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稳定大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为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做出了应有贡献。但通过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学以致用有短板。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有差距。落实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力度不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县(区)纪委、市县(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杨玉利提出了五点意见建议。一是努力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二是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公平正义意识,强化服务保障抚顺市委和市政府工作大局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三是切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切实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四是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五是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两个责任”,用好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依规治党、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用起来,确保巡察反馈整改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邹玉龙同志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要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组织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巡察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措施。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要对照反馈意见,对号入座、深刻剖析。做好党内公开工作,及时将对反馈意见、主要负责人书面表态材料以文件形式转发至下一级党组织,把整改责任传导给各部门负责人和干部群众。要强化统筹推进,切实抓好集中整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内容,制定整改措施。坚持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定期研究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及时解决难点问题,强化跟踪调度、督查督办。要强化成果巩固,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对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深入研究分析成因,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增强治理实效。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配合日常监督工作,积极主动提供有关情况,形成监督合力,推动整改落实落细。
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岩表示,市法院将坚持“三个结合”,落实巡察整改意见。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化、深刻理解巡察工作对深化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有效履行司法职责的重要意义,切实打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思想基础。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市委“十四五规划”实施和“五个抚顺”建设大局相结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上来,努力为抚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贡献。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建设过硬队伍相结合,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建设,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强化队伍日常管理和监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突出“三个重点”,务求巡察整改实效。按照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要求,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任务、明晰整改时限、强化整改举措、务求整改实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重点问题,党组各分管领导、各职能部门要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整改,确保重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要把这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抓紧抓实,围绕重点整改项目,深挖问题根源、剖析原因症结、完善工作机制,真正用制度机制管人、管事、管案,确保市中院各项工作纳入良性循环。落实“三个责任”,强化巡察整改保障。立即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形成以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负责职责范围内整改职责、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整改工作的领导体系。领导小组各级成员要切实负起整改责任,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把负责整改的事项整改好、落实好。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过程中,要加强对相关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分管领导要及时督促分管部门进行认真整改,对于不负责任、应付推拖的,要提出严厉批评并进行通报,在整改时限内没有整改完成的要进行追责。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邹玉龙、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杨玉利,副组长国长虹、张序,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刘冉、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候淳、市委第二巡察组联络员项莹、市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