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法院:弘扬雷锋精神,做时代的传承者
春秋十余载,这不仅是他当年进入法院工作时的青春年纪,更是他付出心血、汗水浇灌起来的理想果实。他没有惊天动地的优秀事迹,十几年的工作,甚至没有太多响亮的荣誉装点他的人事档案,但他却始终以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感染着身边的年轻人。他没有赫巍一方的英雄事迹,但他却用无私奉献的精神诠释了扎根基层、任劳任怨的崇高信念。
他就是抚顺县人民法院石文法庭副庭长谷传军。自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坚守在农村的基层法庭,由于办案认真,耐心、热情对待当事人,他被当地群众亲切称为 “平民法官”。
记得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他审理了一起关于林地纠纷的案子,案件审理需要他对涉案林地进行现场查看。有人提议说:“既然当事人没有促审,冬季山路不好走,反正案件审限还很长,等春季路雪消融再去现场也不迟”。为了能够尽早开庭,减少案件当事人的诉累,他拒绝了这样的提议,顶着寒风,冒着暴雪,坚持和当事人一同赶往了涉案林地进行现场勘察。
他始终将“雷锋精神”作为自己工作和生活的准则,无论什么案由,无论什么类型,疑难也好,新型也罢,他总会认真对待,总能妥帖办好。他只是一名普通的“法院人”,在平凡单调的工作中他始终保持着浓厚的热情,他是一名值得我们骄傲的“普通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