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34岁,身边很多人都称赞他办案方法灵活多样,能够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他,在法院工作了10年,当过书记员,做过助审员,干过审判员。10年来获得了许多荣誉;他,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为了心中的天平,考入法院,按照他的原话说,“换岗不换心、换岗不换责”。他就是清原县法院城郊法庭庭长王帅。
1%的希望,做100%的努力
基层问题错综复杂,群众矛盾千变万化,稍不留神,就会导致矛盾激化。为防止矛盾激化,王帅自我加压,加倍学习。业务上不懂的地方他就及时向前辈们请教,理论上不了解的地方他就每天都抱着书本“啃”。就是在这样的环境和信念下,王帅不断地充实自己,强大自身,不论是大案小案,只要有1%的调解希望,他都会做100%的努力,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解决纠纷,在调解工作中努力做到耐心说服调解,细心了解分析案情,诚心为民排忧解难,公心评判是非曲直。
由于受文化程度和法律知识的限制,不少来访群众说起案件事实没完没了,问起来没头没尾,生怕没有讲清楚,没问明白。对此,他总是聆听他们的叙述,不厌其烦的解答他们的问题,将难懂的法律条文尽可能地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来表达,帮助当事人分析事实和法律相关规定,将问题、法理说清论透,有时不仅找出法条,还拿出自己或在网上找寻的相同案例,对当事人讲解,以便自己的释明更有说服力,当事人更能信服,使当事人能够按照法律标准认真衡量自身行为,引导他们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用“以和为贵”的传统风俗上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及时消除隔阂,让他们最终心平气和的接受人民法院的调解,达到协商一致解决纠纷的效果。其审理的多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多次到受害人及肇事者家中进行调解沟通,最终均以调解结案,受害人尽早尽快拿到赔偿款。
及时总结,灵活化解
通过不断总结案件的工作方法及经验,王帅的工作水平和能力得到不断地提升,增强了平息纠纷的司法能力。同时他还注重把诉讼过程中的调解程序前移,强化庭前调解、诉前调解,把调解工作贯穿在整个案件审理始终。
其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以前曾合作多年,还算合作愉快,但也遗留了不少问题。为此,双方相互埋怨、指责,近十几万元尾款,多次协商未果,矛盾也随之升级。一个坚持要,一个放出话来问题不解决一分不能给,互不相让。无奈,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并在诉讼中申请保全。该案到当地信用社保全时,工作人员李某某知情后谈起与被告非常要好,说被告为人不应是欠钱不还的人,双方之间一定是误解了。王帅听后,主动邀请其陪同到被告家送达。在被告家,通过王帅和李某某的劝说,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话沟通,不但化解了矛盾,而且被告同意3个月内将尾款给付原告,成功地化解了双方多年未解的心结,案件也得到了圆满解决。
认真细致,扎扎实实
王帅始终把审判工作当作一项神圣的工作,从来没有半点马虎和懈怠。在工作中始终保持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怀着当事人无小事的心态,对待每一件纠纷,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默默奉献。
这是一起责任纠纷案件。原告刘某某在更换浴池烟筒时受伤,某浴池认为是开吊车的王某某的责任,不应由浴池承担主要责任,而原告刘某某要求的赔偿款过多,开吊车的王某某则认为没有责任。庭审后,王帅将当事人挨个找到法院约谈,通过沟通、调解,尽量化解矛盾。因原告索要赔偿过多,已超出合理的范围,他又多次约谈原告,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劝服了原告,将赔偿款降到合理范围内。他又分别找到某浴池和王某某,通过不懈的努力,二被告同意拿出现金。经过近半个多月的调解,他又重新开庭,当场调解,二被告拿出十多万元的现金交给原告。三方均对他表示感谢,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他深知做一名新时代的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怀着当事人无小事的心态对待每一件纠纷,扎扎实实的做好每一项工作,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自己工作的准则;用实际行动,诠释着自身价值,展现着年轻政法干警的良好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