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有法警的配合,我们遇到难执行的案件时才有了保障。”抚顺市清原县法院执行三庭的执行法官们对法警队的司法警察助力解决执行案件发挥的重要作用深有感触。
“执行难”之所以难以破解,被执行人逃避、抗拒执行是一个重要原因。近日,清原县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清原县法院法警发挥了震慑作用,成功使案件执结。
申请人李某,被执行人钟某和担保人刘某,三人因2015年产生的民间借贷纠纷诉执法院,于2021年4月21日进入执行阶段。
经过执行三庭周明宇法官的了解,其中案件标的为1万元及从2015年拖欠至今的利息1.1万元。通过线上冻结了李某本金1万元。但在协调利息如何解决时,被执行人通过推说农忙、不接电话等方式拖延履行,经电话传唤后,被执行人也拒不到庭。周明宇法官带领三庭组员驱车亲自到土口子乡了解情况。在到达现场后,被执行人钟某躲避法院工作人员的寻找,被执行人刘某经依法传唤后拒不到法院,态度十分蛮横。在此情况下,周明宇法官决定对两人采取强制措施,经过与法警队的沟通,法警队由崔玉民队长和王殿林警长带队,带领李想、韩东等队员分别展开行动。在被执行人钟某承包的田地里将其找到并带到了被执行人刘某家里。考虑到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情节不算严重和所欠金额不大,周明宇法官、崔玉民队长和王殿林警长分别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批评和教育,被执行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申请人和法院表达了歉意和忏悔,最后被执行人钟某当场以现金的方式将利息交付给申请人。申请人对我们法院表达了衷心的感谢,同时对执行三庭和法警队迅速快捷地联合执法、解决案件表达了高度的赞扬。
此次协助执行工作,参与办案的全体法警勤勉敬业,忠于职守,全程保持高度警惕,严加防范,出色完成了工作任务,展现了清原县法院法警队过硬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