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清原县人民法院基层法庭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近日成功化解了涉及近230人的供暖纠纷案件,让供暖真正成为“暖心”工程。
位于抚顺市清原县红透山镇的某供暖公司与用户因2020年供暖期间拖迟供热及停止供热问题,用户要求供暖公司退还部分供暖费,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以八旬老人曲某为首的用户代表将供暖公司告上法庭。在看到案件卷宗后,卫源涛庭长意识到供暖是民生热点问题,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不容忽视。正所谓“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在庭长卫源涛的积极引导下,对案情展开分析、研判,并对事情发生的原因进行积极调研,广泛的收集民意,得知事情原委后,卫庭长开展了调解工作,但双方据理力争、拒不退让,于是卫庭长从法律层面对案件进行深刻阐述,通过辩理析法、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多次做思想工作后,双方愿意各退一步就返还供暖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供暖公司当场退还了供暖费。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似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在推进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不仅需要良法、善治,更需聆听民意,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着手,以“白袍点墨,终不可湔”的廉洁操守,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对于如何避免纠纷发生。法官提示,应合理认识供暖合同关系,对于用户来说,供暖单位的服务保障了家庭的采暖需求;对于供暖单位来说,用户交纳供暖费使企业经营有了资金来源,二者应该是一个互惠互利、相互依存的关系。因此,作为业主,应该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主动订立书面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取证意识,遇到温度不达标等问题,积极运用第三方测温制度化解争议。此外,业主还要加强对供暖政策的学习了解,明确供暖交费主体。另一方面对于供热单位,也要不断规范服务,向业主提供安全、稳定、质量合格的供热服务,建立健全各项运营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并将有关服务信息以业主便于知晓的形式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