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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城区法院:执行路上一组剑,四人权益终实现
作者:顺城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1-07-14 20:11:3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李亮浩、干警刘洋收到了申请执行人张某送来的一面锦旗,张某表示,李亮浩庭长、刘洋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公正执法、恪尽职守,为张某及另外三位申请人实现了债权。

张某等四位申请人向顺城法院申请执行与某企业关于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二十余万元,张某等四人原为该企业的加盟合作商,该企业为四人提供加盟服务,但实际服务过程中,该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四人对该企业的商品质量、价格、结算方式等事宜提出诸多质疑,于是提出解除合同、退还货款等请求,并将该企业告上法庭。此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由执行一庭庭长李亮浩、干警刘洋负责。张某等四人向法院提出请求:查封该企业的注册商标。由于查封商标需要北京知识产权局协助,加之当时疫情肆虐,顺城区法院委托北京市某法院协助执行。当地法院告知顺城区法院可直接联系北京知识产权局,于是顺城区法院与北京知识产权局通过邮寄文书及电子方式多次沟通,查封了该企业的注册商标。张某等四人再次向法院提出请求:查封该企业的生产设备及门店营业款,给予该企业致命一击。李亮浩庭长、刘洋干警考虑到该企业为本市经营多年的被扶持的中小企业,如果强制查封该公司的设备,会对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于是采取“活体查封”的方式,要求该企业不得损坏、变卖其设备,在保持设备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可以继续生产经营,同时多次到该企业的厂址及门店与公司老板、经理、会计等人协商还款事宜,还款方案达成后,该公司多次拖延还款日期,致使张某等四位申请人情绪激动,质疑该企业的还款诚意。干警刘洋平衡各方情绪,积极沟通,催促还款,几经周折,历时一年有余,终将该案执毕。

       四个老百姓的权益实现了,抚顺市本土的民营企业活过来了,在维护申请人权益的同时保障了被执行企业的健康发展,在保证执法威严的同时体现了执行的温度,做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维护了法律的神圣尊严,创造了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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