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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县法院:法律无情人有情 爱心一片化春风
作者:新宾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1-08-04 18:09: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抚顺市新宾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孙铭璐把2500元捐款交到北四平乡村民刘某手中,年近七旬的刘某感动得无语表达。此前两天,孙法官刚刚依法审理了一起刘某作为原告的民间借贷纠纷,并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刘某今年66岁,是一名没有妻儿的独居老人。生活全靠低保和贫困补助,十分困苦。刘某诉称:借款人已于2020年7月去世,其父母、子女继承了借款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义务承担债务人所欠的债务。但在本案审理中,被告均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提出抗辩。孙铭璐法官查明,原告未能提供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相关事由及证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限内主张权利,只能采纳了被告的抗辩意见,依法驳回了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下达后,孙法官眼前一直浮现老人无助、不知所措又充满遗憾的神情,并深深为老人的生活状况担忧。于是,在向庭长朱春欣汇报后,在全庭发起为老人捐款的倡议,朱庭长带头捐助300元支持,孙铭璐法官也捐助300元。民事审判庭干警纷纷用行动表达了对孙法官倡议的响应,也表达了对贫困当事人的关怀。孙法官还向身边要好的朋友表达了自己的爱心倡议,出于对其人品的信任,同样也得到了爱的回应。

       短短一个晚上,就筹到2500元善款。第二天,孙铭璐将钱送到老人手上。同时,孙法官还详细地对其作了判后答疑和普法工作,使老人更加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老人表示虽然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但是他相信法律,相信法院的认定,是自己没有积极主张权利,同时对法官们的爱心帮助表示了衷心地感谢。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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