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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县法院:和风细雨化纠纷 人民法官为人民
作者:新宾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1-08-05 19:30: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抚顺市新宾县法院苇子峪法庭收到了原告王某某送来的一面锦旗,上写“和风细雨化纠纷,人民法官为人民”。当事人王某某紧紧握住承办法官马晓旭的手连声道谢,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他要用鲜红的锦旗为员额法官马晓旭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点赞。

今年5月,王某某因与李某某健康权纠纷起诉至苇子峪法庭,原告王某某诉称因其卖出的牛将被告李某某母亲家院墙外路边矮墙上的石头碰掉几块,双方发生争吵,被告用喷灯殴打原告头部,导致其头部受轻微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共计11,703.91元。本案虽然标的额较小、案情简单,但马晓旭法官并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他充分了解案情后,注意到原被告本是同村村民并互相熟识,意识到此案关键在于解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马晓旭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被告释法明理,力争化解矛盾。经过多番耐心细致的劝说,最终被告李某某被法官的真诚所打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及时给付了赔偿款,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案件取得结案事了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得到赔偿款后,原告表示“真没想到法官这么为我们老百姓着想,原来以为到法院办事挺费劲,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案了,钱也拿到手了,解决了老百姓的难心事。”一句真心话,是对办案法官最大褒奖,是对法院工作的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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