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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抚顺中院  发布时间:2021-08-11 16:35:27 打印 字号: | |

根据抚顺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5日至12月30日,抚顺市委第二巡查组对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  2021年2月7日,巡察组向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党组接到《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剖析,坚持问题导向,逐项进行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三方面全部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制定整改措施126条,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6个。现将具体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不及时,不深入。此问题已整改完毕。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学习中心组首要学习内容,特别是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党组、机关党组织的长期学习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机关党组织年度学习计划,作为每一次党组、支部学习的必学内容。二是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建立党组会首项议题学习制度,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国家、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人重要讲话精神。三是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调整法院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工作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四是依据中央、省市委总体工作部署,认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相关落实意见,或开展相关专项活动。去年以来,市中院党组累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9次,其中6次扩大到基层法院党组,较为系统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等,及时向省、市政法委上报了《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1+13+N”制度体系情况的自评自查报告》。机关各支部按照机关党委年度学习计划,每月均下发重点学习内容,要求每名党员都要认真记学习笔记。市中院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及时制定出台《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等12项工作制度,下发《关于开展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做好“六稳”工作、服务“六保”任务专项活动方案》,同时研究制定了《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管理规定》(抚中法【2021】6号)等规章制度和活动方案。

2、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不扎实。此问题已整改完毕。一是强化涉诉信访责任意识、源头治理、矛盾风险措施;二是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工作流程;三是及时处理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协调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信访实际问题;四是规范信访人员接待礼仪,坚决杜绝“生冷硬横”的工作态度,释法明理为信访人排解矛盾纠纷。

3、推动“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不广泛、不深入。此问题已整改完毕。2020年1月3日,市法院机关党委将原28个党支部调整为16个党支部,并向这16个党支部重新传达解放思想大讨论方案,组织各支部开展了集中讨论,学习研讨覆盖率达到了100%。在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的同时,以征求意见函、民主对话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干警对本院党组织在解放思想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4个方面、32个问题,并形成问题清单,由机关党委结合问题清单形成全院整改报告。

4、党的思想政治建设薄弱。此问题已整改完毕。一是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两个坚持”主题教育和“以案三释”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法官干警补足精神之钙、打牢思想根基、筑牢廉洁防线。二是强化纪律作风监督。通过强化任前廉政谈话、落实关键少数“一岗双责”等事前监督,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落实“一案双报”等事中监督,实行廉政监督卡、选任廉政监督员、设立廉政专柜等事后监督举措,不断完善廉政监督工作机制。三是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组织两级法院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到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参观雷锋纪念馆、满洲省委旧址和沈阳抗美援朝烈士陵园等。坚持以案为鉴,开展反面典型案例教育,连续召开2次警示教育大会,通报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有效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

5、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不严格。此问题已经整改完毕。一是加强“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宣传工作,利用多媒体发布大量视频,在办公大楼内及法庭周围张贴满相关内容图文,制作宣传材料放置在窗口部门,同时,面对在职和退休人员以一封信的形式对大家进行了警示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平台”的要求落实登记制度,对零报告的部门及时进行提示,由主管院长对部门责任人进行谈话;三是为了加强“三个规定”内容范围的学习,确保每一位法院干警及工作人员清楚了解,市法院专门制定了《落实“三个规定”实施细则》。

6、落实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力度不够。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在整改工作中,一是加强庭审直播情况检查,做到应直播的案件全部直播;二是加强裁判文书上网情况检查,定期公布裁判文书上网情况;三是协调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发现审判流程信息错误、缺漏的,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改正、填补信息。去年全年开展庭审直播10272场,同比上升44.3%。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7、调查研究不深入,调研成果转化率低。此问题已整改完毕。一是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指导。班子成员结合日常分管工作,每个季度至少开展基层督导、调研走访一次。去年市法院党组成员平均深入基层开展调研7次,陪同上级有关领导深入基层3次。二是注重调研成果转化,班子成员坚持带着问题下沉一线开展调研,先后走访抚顺石化、矿业集团等国有、民营等大型企业7个,全市各基层法院、法庭实现全覆盖,就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基层司法改革、强化基层党建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调研,每人都形成了至少1篇调研报告。同时,以召开民主对话会的形式,2次与本院各部类法官干警进行面对面交流、征求意见,针对干警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落实,并形成专题通报。同时,市中院班子成员每年还与分管基层法院干警开展1次民主座谈会。

2019年进行的“服务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未存留企业提出问题的清单和相应的整改方案,活动成果未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仅在营商环境调研报告中略有涉及,缺乏实效性。

整改措施:此问题已整改完毕。一是召开加强调查研究相关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制度措施,促进调研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二是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开展相关活动未留痕的问题,切实加强整改,完善活动安排,细化活动细节,列明工作清单,确保开展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过程、有总结。三是对2020年度开展的“百名法官进百企”调研服务活动、今年在教育整顿期间召开的2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当事人代表座谈会所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并形成了专题报告。

8、落实廉政监督工作不到位。此问题已整改完毕。一是将该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抚顺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办法》内容范围;二是从今年3月开始,向市法院各业务部门下发专项审务督察通知,并针对此类问题开展专项审务督察;三是对于督查过程中出现的廉政监督卡落实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视情节启动相应谈话程序,使廉政监督卡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不流于形式。今年4月至5月,监察室、督查室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对廉政监督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该制度执行情况较好。

9、审务督察工作开展不规范,力度不够。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抚顺法院审务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本院各部门、各基层法院、法庭加强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现场监督、接受举报等方式,强化审务督察工作的实效性;二是针对督察出的问题,及时发布《审务督察整改通知书》。同时,强化督察问题整改问效,对于审务督察工作不落实,整改效果不明显,经督察仍存在隐患漏洞的单位和部门,将依据《抚顺法院审务督察实施办法(试行)》予以亮牌;三是对于因工作疏忽、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究责任。相关工作已经连续三期进行通报。

10、原始凭证不规范。此问题已整改完毕。对于缺失手续的,已完善了相关人员的签字及审批。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审查相关手续。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1、选人用人纪实工作不够规范。此问题已整改完毕。目前,已将三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党组会材料存档留存,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程序。

市中院党组深刻认识到,目前,反馈意见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有的问题整改还不够到位,成果还不够稳定,需要进一步深化整改。市中院党组要将进一步落实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对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要逐项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不复发。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要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经常抓、反复抓,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要进一步理清整改工作方向,凡是反馈意见指出的,不论问题大小、不论问题的层面和角度,都是对法院今后工作的督促和推进,都要站在对党负责、对抚顺审判事业负责、对组织和同志负责的高度来理解把握。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中心组学习、院长办公会、机关党组织等制度及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要进一步自查自纠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领导班子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提升素质、转变作风的过程,成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动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57719329;邮政信箱: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4号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中共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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