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案件,承办法官亲赴现场,就地调解,当场履行,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2020年10月,宋某在看到一则招聘广告后,应聘到顺城区某食材超市当勤杂工。工作一段时间后,宋某离职。但窝心的是,超市老板并没有及时支付宋某的两千余元劳动报酬,也没有出具书面欠条。在自行协商无果后,双方矛盾升级。宋某通过劳动仲裁机构寻求救济,仍未达到满意的结果,遂将超市起诉至顺城区法院。
顺城区法院立案庭的何红法官长期办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立案后,何红法官及书记员刘璐多次与双方沟通,被告承认欠款,但在开庭时未到庭。9月2日,何红法官再次开庭,被告仍未应诉。考虑到原告宋某是一位独自带孩子的单身母亲,何红法官再次拨通被告电话,督促被告尽快履行支付劳动报酬义务。经过一番释法说理,被告同意支付劳动报酬,但称自己没有时间到法院。何红法官当机立断,立即与司法辅助徐延平同原告宋某赶赴被告所在地,一番调解后,双方当场就案件标的额达成和解,被告立时向原告宋某结清了所欠的劳动报酬。
何红是有着三十年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办案雷厉风行,力求在合法程序下,尽快帮助当事人实现合法权利。尤其是在速裁庭工作期间,速裁快审,仅2019年就带领团队办案超过850件,全庭超过1600件。在这起案件的审理中,她更是继续发扬良好的工作作风,急群众之所急,及时为当事人追回了应得的劳动报酬,帮助当事人实现了合法权利,是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争做贡献促发展”号召的有效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