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抚顺市新抚区法院一直以来充分运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职能,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务求取得实效。近日,新抚区法院执行局妥善执结了一起涉民生案件。
基本案情:被告王某的车辆与原告武某的车辆发生刮蹭,后因对责任划分不满将武某推倒在地,造成武某十级伤残。经审理,被告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赔偿武某经济损失十七万余元。武某因未得到赔偿于2018年到新抚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办案人通过财产调查措施,查明王某名下仅存在一处五十平方左右的房产,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还了解到被执行人王某服刑期没有偿还能力,在刑满释放后因有前科找工作十分困难,无固定收入,偿还能力也微乎其微,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工作开展:考虑到申请人急需用钱治病,且不能让被执行人产生抵触反抗情绪,负责该案的执行干警田成君决定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执行力度,自今年2月份起,每月至少约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调解一次。针对被执行人唯一一处住房的处置,被执行人也一度失联抵触。办案人多次到王某住处查找其本人,并辗转找到被执行人王某亲属,多次约谈调解。最终,经过了8个月的耐心调解,王某同意将住房腾空交由法院拍卖,流拍以物抵债后,剩余款项由被执行人王某亲属一次性支付12万元,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执行需要有力度,但保障民生也不能忽视。新抚区法院执行局始终发挥执行工作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针对涉民生案件持续用力,有效维护了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