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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孙树魁全票当选清原县法院院长
作者:清原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10 17:11:31 打印 字号: | |

12月9日上午,清原民族文化中心大厅内,气氛庄严,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正在有序进行。参会人大代表肩负着全县人民的重托,依法履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行使人民代表的权力。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代表们依次来到投票箱前,投下庄严的选票。经选举,孙树魁同志全票通过当选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得全票通过。

清原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清原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在清原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锚定“上台阶、创一流”工作定位,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忠诚履职、依法履职、为民履职,圆满完成了清原县七届人大历次代表大会所确定的法院工作任务,为推进清原转型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四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1702件,审执结21106件,与前四年相比,分别增长48.67%、51.03%,综合审判质效大幅度提升,2021年以来,长期排在辽宁省110家基层法院第一档次,排在抚顺市各县区法院第一位。

 回顾过去四年,清原县法院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忠实履行职责,全力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二是践行司法为民,全力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三是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四是坚持从严治院,全力打造人民满意法院队伍;五是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报告提出今后五年,清原县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紧扣清原县域发展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狠抓主责主业,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审判执行质效全面提升,让司法活动更加公平公正,司法服务更加便民利民,司法队伍更加富有战斗力,力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动清原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今天的奋斗成就明天的光荣”,只争朝夕,不负韶华,清原县法院法官、干警将牢记使命担当,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理念,为清原的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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