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金融监管机构、行业调解组织等在预防和化解金融领域矛盾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金融市场持续健康发展,12月13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抚顺监管分局联合召开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启动会。
抚顺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于长春出席会议,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行长任建档、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抚顺监管分局局长康树龙、望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张泰及有关金融机构负责人受邀出席会议。抚顺中院党组成员任学庆主持会议。
会上,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行长任建档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提高站位、践行为民理念,积极参与、强化责任担当,突出重点、做好宣传引导三点意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抚顺监管分局局长康树龙就今后的工作表示将按照《关于共同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会同抚顺中院、人民银行对辖内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开展辖内金融形势纠纷分析和课题研究,不断优化抚顺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会上,抚顺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于长春在讲话中指出,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共同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并成立“金融纠纷调解室”,既是化解金融纠纷的有效方式,也是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有力举措。对合理配置纠纷解决资源,保护金融消费者及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各方合法权益获得有效救济,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抚顺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营商环境要求,先后制定出台服务实体经济、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措施,大力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营商局、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在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设立道路交通、医疗纠纷等诉前调解窗口,建立服务企业诉讼“绿色通道”等措施,全力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效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特别是两级法院一直把防范金融风险、化解金融纠纷作为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重点,持续加大涉金融企业案件审判执行力度,切实加大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工作力度。
最后,他表示,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建立金融司法协作的抚顺质量和抚顺标准、打造全市统筹和行业联动的金融司法协同合作、有效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随后,在望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举行了“抚顺市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服务站”揭牌仪式。会上,与会人员还举行了国家公祭日默哀,参观了望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