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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抚区法院少年庭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作者:新抚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25 20:13: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全国妇联印发了《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了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少年审判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塑少年健全人格和优秀品质的希望工程,做好少年审判工作关系亿万家庭幸福安宁。

从一朝一月中坚守,护航“少年的你”。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自1993年成立以来,二十八载始终坚持立足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不断强化专业化审判,有效落实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政策要求。2017年12月1日抚顺中院扩大指定管辖范围,少年庭对全市四区、三县涉案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及被害人是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全部集中审理。通过依法公正审判,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动,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晴天”。

从一点一滴中摸索,创新工作方法。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严厉打击危害妇女、儿童人身和财产权益的犯罪,注重对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保护,对妇女儿童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尽可能以调解方式结案,维护了受害妇女的尊严和权益;开创少年审判程序、制度、机制,实行“圆桌审判”教育、矫治失足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坚持庭前调查、庭审教育、庭后矫正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特殊、优先的多维度专业司法保护。建立帮教档案,发放《缓刑人员守则》、《监管令》。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建立“合适成年人”库,由抚顺市妇联指派工作人员担任“特殊家长”参与庭审,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拓展心理评估、干预。将心理评估干预机制引入未成年审判。形成了一系列具有时代特征、抚顺特点的工作机制。

从一举一动中践行,搭起桥梁纽带。积极与妇联、关工委、共青团、教育局等部门联系和配合开展主题鲜明的法治教育。利用“三八妇女节”、“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日”、法律宣传月、学雷锋活动月等,开展模拟法庭、法庭公众开放日、庭审旁听、发放资料、现场咨询、法制讲座等形式进行以案讲法,使妇女、儿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形式进行以案讲法,使妇女、儿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组织编撰《抚顺市中、小学生法律知识实用读本》、《未成年人犯罪审判白皮书》。以上活动,使抚顺市妇女、儿童的维权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多年来,新抚区法院少年庭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如同一朵花上的花瓣,瓣瓣不同却瓣瓣同心,致力于不断增强全市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发挥新抚区法院少年庭的先锋作用,让她们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抚顺市弱势的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正义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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