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款已经收到了。感谢王法官,感谢法院”!2021年12月28日,申请执行人王某专门来到抚顺市新抚区法院,为执行干警王立伟送上锦旗,感谢执行干警为他圆满解决了征地补偿款纠纷,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2年原告王某与被告签订非住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书,八年之间,被告未履行协议中约定内容,故2020年原告王某将被告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向原告给付赔偿款等款项。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王某向新抚区法院申请执行。
王立伟法官承办该案后,积极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安抚情绪,同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义务。期间,多次与被执行人及其上级部门协调,督促其尽快还款,以保证拆迁群众的利益。经过承办法官不懈努力,款项于2021年12月2日执行到位,及时把钱发放给申请人。申请执行人接到法官通知后,非常高兴,再三感谢王法官为他伸张正义维护权益。本案得以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1年已接近尾声,回首全年执行工作从未停歇。教育整顿之年,新抚区法院执行干警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他们步履匆匆、攻坚克难、披星戴月、不曾懈怠。下一步,新抚区法院将持续不断地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为人民司法事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