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在新的一年到来之前,抚顺市新抚区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让农民工过上一个舒心年,有效地保障了民生。
湖北籍农民工蔡某某因在建设抚顺市新抚区某公馆小区工程项目时被拖欠工资14万元达六年之久,前来新抚区法院申请对拖欠的工资的建筑商沈阳某公司、包工头李某某、王某某强制执行。在立案执行后,承办人立即对被执行人沈阳某公司、李某某、王某某的各项财产进行查询,同时传唤三个被执行人到法院督促他们尽快将拖欠蔡某某的工资支付到位。经了解该公馆小区项目资金链断裂从建筑商到包工头均未拿到工程款,现无力偿还蔡某某的工资款承办人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李某某在该小区的顶账房,因为该小区建设项目后期手续部全,无法办理产权证,且房产的价值远远高于应支付给蔡某某的工资款,导致该案无法通过司法拍卖该房产变现或者以物抵债来实现蔡某某的工资款。
临近元旦,为了让农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血汗钱,新抚区法院执行局进一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指示,执行局局长积极协调区政府,在新抚区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先行由新抚区政府将拖欠蔡某某的工资款14万元进行垫付然后蔡某某将对三被执行人的债权转让给区政府,在查封的包工头李某某的顶账房具备拍卖条件时,由新抚区法院依法对查封房产进行司法拍卖来偿还新抚区政府。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农民工工资实际兑付关系着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冷暖,情系着新抚区法院每一位执行干警的心,在涉民生案件办理过程中,新抚区法院始终主动作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着力保障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