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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看法院|以人为本促和谐 司法为民暖人心——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工作综述
作者:抚顺中院 宣教科  发布时间:2022-01-06 13:27:42 打印 字号: | |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四年来,抚顺中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特别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立足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服务体系,切实用情有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聚焦民生痛点难点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抚顺中院从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树立服务群众导向,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抓住关键少数,广泛征求民意。抚顺中院党组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连续四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面对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件当事人、律师代表、企业家代表纳谏言、寻良方,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真正做到把人民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最期待的事情做起。

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司法需求。抚顺中院组织年轻干警深入社区开展调研活动,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切身关注到老百姓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司法问题,有针对性地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并就居民所需的司法需求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互相交流经验心得。

开展普法宣传,普及法律常识。 开展“防范电信诈骗”、禁毒暨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活动。印制宣传资料200余份,为20名群众解答了法律问题。积极选派优秀员额法官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全年在我市中小学开展普法宣讲5场,收听宣讲学生千余人次。自“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抚顺中院有效解决办证、就业、医疗、普法等22个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四年来,抚顺法院切实把“人民”二字记在心里、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聚焦民生领域热点问题,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住房、消费、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10420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以调解方式化解家事纠纷,55.22%的婚姻家庭类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加强“三农”案件审理,审执结拖欠农民工资案件1134件,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2400余万元。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化,四年来全市法院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约2110万元。

加强诉源阵地建设 构建多元化解格局

为充分发挥人民、金融监管机构、行业调解组织等在预防和化解金融领域矛盾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金融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抚顺中院与中国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抚顺监管分局联合制定《关于共同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金融纠纷调解室”,进一步加强金融风险防范。 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立对合理配置纠纷解决资源,保护金融消费者及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各方合法权益获得有效救济,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大意义。

      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抚顺法院均建立婚姻家庭、道路交通、医疗纠纷等诉前调解窗口,汇集全市各行业调解组织人员近200名,四年来诉前调解各类案件近15000件。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不断完善诉非分流、调裁分流、速裁快审快执等机制,四年来,速裁案件33046件,占一审民商事案件的40%。

贴紧贴实群众需求 主动延伸服务职能

2019年8月20日,抚顺中院成功办理了抚顺地区首例跨域立案。随后,抚顺中院全面加快跨域协调立案服务的探索步伐,全速推进与其他法院间的跨域立案工作进程,全面开启群众跨区域诉讼的“绿色通道”。

      对跨域立案工作的不断探索,只是抚顺中院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四年来,抚顺中院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加快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坚决杜绝有案不立的通知》,严格规范立案流程,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严格落实一次性全面告知要求,坚决杜绝各种增加群众诉累的不合理要求,坚决杜绝以诉前调解为由拖延立案。

      “从立案审查制到立案登记制、从现场立案到网上立案全面铺开……一项项制度的改革、一个个平台的更新,无不彰显着人民法院紧跟时代大潮流、紧贴群众司法需求的初心使命。”一位到法院立案的当事人感慨地说道。 为了让诉讼群众“不走回头路”,一次性顺畅办理诉讼业务,抚顺中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实行“一窗通办”工作机制,即每个立案窗口都可以集中办理立案登记、案件查询、诉讼费退费、跨域立案等主要诉讼服务事项,这不仅畅通了立案入口,让立案过程更加流畅,也充分尊重了诉讼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立案需求。设立特殊群体立案窗口,为不会、不便使用网络技术的老年人提供窗口立案服务,达到工作区域窗口分工明确,运行高效,实现立案服务“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的目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诉讼服务的体验感和满意度,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落地落实落细。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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