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伊始,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合议庭受理了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诉孟某某等20余位当事人不当得利纠纷的系列案,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尽心尽责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表扬。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海亭及法官助理孙颖立即着手研判案情,分析各方当事人心理特征,充分了解每起案件的实际情况,及时安抚当事人的对抗情绪,根据不同的案情制定出不同的审理方向。
2022年1月12日,被告人为孟某某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进行第二次庭审。经了解,孟某某因其母过世,信用社存折消磁无法取出原告多发放的养老金,且孟某某认为是原告工作失误导致本案的发生,不愿配合提取存折内的款项。经过协调公安、信用社等单位,此次庭审在成功化解了当事人矛盾情绪的基础上,促使被告顺利取出原告多发放至其母存折中的款项,在此次庭审中做到了案件即时清结。庭审中,原告当即提出撤诉申请,东洲区法院于同日下发了准许原告撤诉的民事裁定书。本案立案后仅十余天就做到案结事了。此后,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多次向东洲区法院反馈该系列案中多名当事人经法院工作后,积极主动归还款项,多起案件均已收到当事人退还的款项。
东洲区人民法院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向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目标不断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