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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中院:适用快速审理程序,推动僵尸企业依法退市
作者:抚顺中院 宣教科  发布时间:2022-01-21 16:01:10 打印 字号: | |

2022年1月20日上午,抚顺中院清算破产庭依法适用快速审理程序召开了抚顺石化石油二厂经贸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抚顺石化石油二厂经贸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于1992年设立,注册资本1100万元,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范围为石油及其制品、化工原料、煤炭、兼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阀门等。该公司于2012年9月被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一直停产至今。2021年11月23日,抚顺中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时指定了管理人。 

依法快速清退“僵尸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是破产清算制度的应有之义。抚顺中院结合案情,依法探索快速审理程序审理此案,简化了流程、缩短了时间,提高了审判效率。抚顺中院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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