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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纪委监委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张晨看望李震同志家属
作者:抚顺中院 宣教科  发布时间:2022-01-24 19:21:34 打印 字号: | |

2022年1月24日,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辽宁省纪委监委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张晨、纪检监察组干部刘星麟一行代表辽宁省高院党组看望因公牺牲的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李震同志妻子。抚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长春,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杰,望花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肖立新等陪同慰问,并共同向李震同志妻子送上了新春祝福及慰问金,向其颁发了辽宁省高院授予李震同志的个人一等功证书及奖章。

李震同志长期工作在基层法院,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审判工作无比热爱,对人民群众春风细雨,对身边干警关怀备至。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他既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也有崇高的法治信仰,这样的好党员、好法官,我们会永远缅怀他、学习他,把他的精神发扬光大。

慰问中,张晨副组长、于长春院长表达了对因公牺牲的干警李震同志无限崇敬与怀念,详细询问了李震妻子现在的生活、工作和身体情况以及李震儿子的近况,并再三叮嘱他们要注重身体健康,如果生活中遇到困难,要及时向组织反映,组织上会尽力帮助解决。
    李震同志妻子对辽宁高院、抚顺中院、望花区法院领导的关心由衷感谢,并表示一定会好好生活,培育孩子健康成长,像他的父亲那样,做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有这么多领导和同志们的关爱,面对未来,她不再恐惧,也会像李震同志一样,积极生活。
    有了前行的榜样,就不会害怕困难,就不会迷失方向。李震同志生前忠诚敬业,锐意进取,无私奉献,为推进人民法院事业奋斗至生命的最后一刻。抚顺法院也将把李震同志先进事迹作为常态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生动教材,号召全体法官干警对照学习李震同志为代表的抚顺法院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秉持公正,忠实履职 ,依法公正高效地办理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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