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收到一起农民工追讨工资的案件,起诉人刘某是外地人,在两个月前负责为工程承包人孙某安装楼梯扶手及护栏,工程完工后应领工资5300余元。刘某打工的收入是其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但工程结束刘某并未如约拿到工资,多次追讨未果且邻近年底,因此起诉至法院。
此案虽然标的额不大,但关系民生,是农民工的血汗钱,立案庭庭长曹晓梅非常重视,立刻联系特邀调解员付菊对此案进行调解。孙某较年轻,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并不经心,结算的工程款都被其挥霍,已经无力支付刘某全部工资款项,也不愿意配合法院工作,调解工作遇到瓶颈,难以进行。后经多次工作,孙某给出支付方案,即先支付2000元,余下的3000余元年前再支付,并出具欠条。刘某见马上能收到2000元,当即同意了孙某的方案,选择撤诉,事件暂时得到平息。
此案虽然撤诉,但法院的工作并没有就此终止,为确保刘某年前能够得到全部款项,曹晓梅庭长时刻关注案情进展,对案件回访时得知孙某并没有兑现承诺,当即决定再次由特邀调解员付菊对本案进行跟进调解。经调查,孙某更换了电话号,离开了抚顺,根本找不到人。于是付菊到孙某户籍所在地乡村进行寻访,通过村委会得知了孙某母亲的住址。付菊向孙母陈述事件经过,起初孙母拒不配合,付菊又带领刘某再次找到孙母,经过耐心劝解,释法明理,孙母表示愿意支持法院工作,帮忙协调纠纷。近日,付菊接到孙母电话,同意支付3000元,刘某也表示剩余的300余元可以不要。在孙母家中,刘某收到了剩余款项,至此刘某的工资款项全部要回,案结事了。
农民工讨薪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年关将至时最为突出,东洲区人民法院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利一直在行动,做到全院一盘棋,及时受理、高效审理、快速执行,使大量民工讨薪案件得以成功化解并及时履行,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