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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法院:法官高效执行办实事 为受伤雇工讨回赔偿款
作者:清原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2-01-29 16:11:26 打印 字号: | |

2022年1月29日,抚顺市清原县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大厅内,申请人张某在妻子的帮助下为执行法官袁超、周明宇各送来了一面崭新的锦旗和感谢信,这面锦旗不仅仅代表着当事人的喜悦之情,更承载着当事人张某对未来生活有所依托的无尽憧憬。

2015年10月张某在王家大沟金矿打工期间,因接吊装钢梁被砸伤,多处骨折,法院最终判决王家大沟金矿赔偿36万多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以为有了法院的判决,执行款就有了着落。不曾想,虽经张某及其家人讨要赔偿款,被告不履行判决。无奈之下,张某向清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张某于2019年3月立案执行,申请执行后,在此期间王家大沟金矿法定代表人涉黑犯罪,该矿资产全部被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导致张某的生效判决还是无法执行。考虑到申请人被鉴定为多处伤残,生活比较困难,案件承办法官袁超重点督促办案节奏,加大执行力度,最终为张某执行了部分赔偿款。而后这起案件转由周明宇法官接续执行,今年,周明宇与政府相关部门多方协调沟通,克服重重障碍,终于将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清原县法院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为重要抓手,筑牢全院干警的政治忠诚,毫不动摇把抓好抓实结案“头号工程”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清原县法院执行局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怀着赤诚的爱民之心去执行每一起案件,尤其是对涉民生案件,执行法官不辞辛劳、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将一桩桩执行难案执结,将一笔笔执行款送到民工手中,用汗水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使他们感受到了公正的力量和法律可亲可用 。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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