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3月1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张艳主持召开与党组书记、院长于长春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张艳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党组书记于长春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张艳强调,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促进标本兼治的战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营商环境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营商环境在抚顺振兴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过程,强化政治担当,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张艳指出,专项巡察是集中发现和推动解决系统性、领域性突出问题的有效手段。市委巡察组将围绕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紧扣被巡察党组织在营商环境中的职能责任,重点监督检查党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加强对诚信政府建设、规范中介服务、整治幕后交易情况及司法、审批、监管等权利运用和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确保党中央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具体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为抚顺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提供政治保障。
于长春表示,巡察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毫不动摇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市委决定对全市两级法院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是对法院的关心支持、帮助鼓励,是法院进一步改进工作、转变作风、完善机制、推动发展的一次宝贵契机。法院将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开展此次专项巡察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巡察工作要求上来,全力做好配合巡察和服务保障各项工作,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以“上台阶、创一流”的实际成效,为抚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委巡察组将在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个半月。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941347978;专门邮政信箱:抚顺市A251邮政信箱;专门电子邮箱:13941347978@139.com。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到2022年5月23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本单位、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