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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召开辽宁发电厂电力建筑安装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作者: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3-26 16:28:33 打印 字号: | |

辽宁发电厂电力建筑安装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3月22日下午13:30在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及“中信银行法通——破产案件综合服务平台”同步召开,参会人员有法院合议庭成员、建安公司管理人、建安公司代表、债权人会议主席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代表及7家债权人。

 

会议由审判长张海亭法官主持,会议共十项议程。首先由法官助理孙颖宣读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会议纪律,后分别由杜晓光法官、宋宝越法官宣读受理案件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及债权人会议职权、债权人会议主席职权。会议过程中,建安公司管理人先后就建安公司管理人执行职务、管理人报酬方案、建安公司财产状况做出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表决确认债权报告、建安公司停止营业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等相关事项。

 

在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合议庭针对会议程序可能出现的网络信号问题、安全问题、防疫问题等,制定了相应的预案。正是由于准备工作充分,会议现场秩序良好,各项议程有条不紊,顺利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

 

本次会议是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首次以网络直播、网络表决方式召开的债权人会议,是以信息化技术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又一有力举措,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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