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电厂电力建筑安装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3月22日下午13:30在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及“中信银行法通——破产案件综合服务平台”同步召开,参会人员有法院合议庭成员、建安公司管理人、建安公司代表、债权人会议主席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代表及7家债权人。
会议由审判长张海亭法官主持,会议共十项议程。首先由法官助理孙颖宣读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会议纪律,后分别由杜晓光法官、宋宝越法官宣读受理案件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及债权人会议职权、债权人会议主席职权。会议过程中,建安公司管理人先后就建安公司管理人执行职务、管理人报酬方案、建安公司财产状况做出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表决确认债权报告、建安公司停止营业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等相关事项。
在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合议庭针对会议程序可能出现的网络信号问题、安全问题、防疫问题等,制定了相应的预案。正是由于准备工作充分,会议现场秩序良好,各项议程有条不紊,顺利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
本次会议是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首次以网络直播、网络表决方式召开的债权人会议,是以信息化技术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又一有力举措,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