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落实“六抓六促”工程, 切实解决企业困难,助力企业发展。
抚顺某科公司与抚顺某成公司是东洲区两家民营企业,2020年7月至9月期间,某成公司向某科公司采购医用口罩等产品,拖欠了原告部分货款。某科公司多次催讨无果,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仍然未履行还款义务。依申请,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在依法向被执行人某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承办法官采取了线上线下多种查控措施。被执行人某成公司表示因口罩滞销企业没有活动资金,自身知道欠债还钱的道理但无奈“荷包空空”,申请执行人某科公司也表示市场行情不好企业也急需资金“续命”。承办法官在院领导指导下,将双方当事人约谈至法院,找到矛盾点破冰,在取得申请执行人某科公司同意下未强制查封拍卖被执行人生产设备,敦促被执行人尽快恢复生产经营,给予一定宽限期。
被执行人某成公司有感于申请执行人的大度和法院的帮扶,努力恢复生产,积极还款,历时约一年半时间将全部债务25万余元偿还完毕,某科公司主动减免了利息,两家公司在法院的见证下重新握手言和,开启了互利互信合作共赢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