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提升网拍质量和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对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的通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经过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考察、现场介绍、组织评审等程序,并经市中院党组研究,确定10家机构作为抚顺两级法院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辅助机构,现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1、辽宁首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辽宁金信园拍卖有限公司
3、辽宁快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辽宁宏基拍卖有限公司
5、中信拍(大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6、抚顺同悦助拍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7、辽宁京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8、中联国信拍卖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9、辽宁成名拍卖有限公司
10、辽宁百信拍卖有限公司
如对以上公示对象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3月31日-4月6日
联系人:敦奎松
联系电话:024-57746803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