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当事人及其家属就来到了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永陵法庭,将写有“热情服务廉明高效,秉公执法维权楷模”的锦旗送到了吕锦法官的手中,并激动地说:“多亏您的公正审判,救命钱才能这么快送到我们的手中。”
这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某村委会雇佣其村民王某为村药园工作,具体工作为运送机器抖落的残土和杂质。事发当天,机器发生故障,王某为了让机器尽快工作,未听从村委会的警示,伸手推机器的皮带,而此时村委会其他雇员突然启动机器,机器运转后将王某的左手卷入皮带,导致王某左手受伤。王某治愈出院后就赔偿问题与村委会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讼至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吕锦法官作为承办法官,详细查阅卷宗,为了尽快推动案件的审理,压缩办案时限,吕锦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庭前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并组织对王某进行了伤残鉴定,王某被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为九级伤残。吕锦法官综合案件情况,考虑到村委会作为雇主,其雇员在启动机器时未能瞭望四周,有效检查周边环境,导致事故发生,而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预见触碰机器可能会发生危险,而未听从村委会的警示,对损害的发生亦负有一定的责任,最终判定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案件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均表示认可,村委会在收到判决书后立即将判决款项交付给了王某。
群众利益无小事,只有坚持把法律服务延伸到审判各个环节,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才能真真切切为群众办实事、解急事、化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