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市法院人民法庭“五化”建设和全省示范人民法庭创建活动,4月29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暨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长春出席会议并讲话。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其他党组成员、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人民法庭工作的副院长、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会议。
会上,各基层法院院长重点围绕基础建设标准化、法庭管理规范化、诉讼服务便民化、司法办案智能化、文化建设特色化等“五化”建设及审判质效、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参与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重点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对下一步推进法庭“五化”建设和全省示范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作了表态。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长春对进一步落实最高法院和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部署取得实效,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郑青院长在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推动抚顺法院在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提出要求:
一要正视问题。对照上级法院工作部署要求和先进法院工作做法,找差距,查不足,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重视程度,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实践问题要在探索中解决,具体问题要通过改革创新来解决。要高度重视法庭的软硬件建设,既要完善人民法庭硬件设施,又要补齐“软件”短板。全市法院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强力推进,确保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要提振信心。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基导向”重要指示精神。全市两级法院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以这次法庭“五化”建设和示范法庭创建为契机,发挥抚顺法院自身优势,切实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上台阶、创一流,切实把人民法庭建设好,让人民法庭建设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要狠抓落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别是促进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院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院长要牵头抓总,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同推进。坚持长谋划、短安排,强化狠抓制度落实的执行力。要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让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在乡村振兴、社会治理以及平安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市法院法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要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经常深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检查指导法庭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督促指导。
一段时间以来,抚顺两级法院围绕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在推进人民法庭“五化”建设方面,制定了《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工作方案》,成立了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人民法庭的统筹规划,指导推动人民法庭建设。
目前,抚顺共有21个人民法庭,抚顺法院按照上级法院工作要求,针对每个法庭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符合本法庭实际的发展规划,做到一庭一册。如新宾永陵法庭继续加强特色法庭(旅游)建设,将人民法庭审判工作与当地民族特色文化有机结合,针对涉及少数民族当事人案件,设置翻译人员,帮助化解少数民族当事人纠纷案件;清原县法院辖区派出法庭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和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工作原则,大力推进巡回审理工作,延伸审判职能,把巡回审判过程融入普法活动之中,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