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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故事】周瑞华:永葆党员本色 做新时代最美陪审员
作者:抚顺中院 宣教科  发布时间:2022-05-26 18:26:15 打印 字号: | |

周瑞华,中共党员,建设街道煤研社区幸福之舟党支部书记,“靓嫂”爱心团队队长。2019年,周瑞华成为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在过去两年多的陪审工作当中,周瑞华坚持学习法律知识,实现了从一名普通群众到一名合格陪审员的质变。当事人对她所参加过的庭审都十分的满意,现在她已经成为身边群众所认可的“法律专家”。

老当益壮  尽职尽责

周瑞华已经70多岁了,可自从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后,只要提前和她约好了案件开庭时间,不论严寒酷暑,刮风下雨,她一定穿着工装佩戴党徽,带着自己的资料袋,提前出现在法院,两年来从未缺席。开庭时,坐在高高的审判台上,依然精神矍铄,目光炯炯有神。无论庭审时间长短,她都能全身心投入到庭审中去,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坚持学习  兢兢业业

自担任陪审员以来,她利用闲暇时间不仅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还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各项能力。在开庭前,她会认真翻阅案件卷宗材料,熟悉案情;开庭时,她总是拿出记录本,在上面记下今天开庭的案号、案情以及当事人争议的焦点等。有不明白的地方,庭后主动与主承办法官交流,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陪审经验;庭审后,对矛盾较大的当事人,她总是耐心劝导他们心平气和地处理问题,并根据自己的经验给出合理建议。

既是陪审员  又是宣传员

秉持着“人民陪审员是法律的宣传者”这一理念,在日常生活中,周瑞华经常在社区利用所学法律知识帮助身边的朋友,向他们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让身边的亲朋好友都能成为学法、知法、守法、懂法的好公民,形成了很好的辐射效应。楼上楼下住着的邻居,因楼上房屋漏水使得楼下受损,对于赔偿问题,双方各为了争口气,不肯退让半步。经周瑞华两方劝解,楼上的邻居向楼下的邻居道了歉,并赔偿了500元损失费,双方各退让一步协商解决,最终达成一致。

“我是共产党员,要发扬退休不褪色,离岗不离党的精神,只要法院陪审需要,我就一定出现在审判台上。还能发挥自己的余热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这是我的荣幸。”周瑞华身姿挺拔,步履稳健,一身利落干净的打扮,她和众多人民陪审员们一道,切实为维护司法的公平与公正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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