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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全省法院依法从严惩处 加大追赃挽损力度
作者:辽宁日报北国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2-06-12 21:26:50 打印 字号: | |

6月1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全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省法院相关负责人就全省法院系统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持续深入开展反诈宣传教育。

在专项行动开始以后,全省各级法院采取走向街头,下沉社区、深入农村宣讲等方式开展了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其中有多个基层法院由院长带队深入到城市里的社区和农村向广大老年人进行法治宣传,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充分展示了专项行动取得的重大成果,持续掀起专项行动宣传高潮,增强了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防骗识骗能力。在此过程中还对养老诈骗犯罪违法线索持续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将发掘到的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

在审判工作中保持对养老诈骗犯罪严打态势。

对养老诈骗犯罪不仅在监禁刑上从严惩处,同时依法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该重判的坚决予以重判,能够主动退赃的,可以依法体现政策。同时,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人为“拔高”“凑数”,在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的同时,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作为经济犯罪、将民事案件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养老机构的合法利益,促进辽宁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助力构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高度重视追赃挽损工作。


专项行动的成效好坏,一方面要对犯罪分子进行严惩,另一方面,能否为被害群众挽回损失,直接关系到群众在专项行动中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省法院把追赃挽损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要求贯穿案件处置全过程、各环节,做到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要求全省法院在审理涉养老诈骗案件过程中,建立健全审判、执行联动机制,对犯罪分子藏匿转移的财产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追缴。此外,还要求全省法院对专项行动开始前已经生效的涉养老诈骗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进入执行程序的,要纳入到这次专项行动追赃挽损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中央政法委已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

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

并将根据举报内容

及时分流转交相关单位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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