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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闻发布会
作者:抚顺中院 宣教科  发布时间:2022-06-16 08:21:46 打印 字号: | |

6月15日上午,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并发布5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健担任新闻发言人,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杰主持会议,执行局副局长殷健、民三庭庭长史汉营、行政庭副庭长徐铁军参加会议并回答记者提问。

抚顺市工商联主席、市总商会会长卢军、省人大代表、辽宁顺意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宗奇,省人大代表、辽宁满韵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祥森,省政协委员、抚顺合壁斋煤雕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军,市人大代表、哥俩好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姜哲,市人大代表、辽宁三友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邹存兵及市中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

抚顺晚报、抚顺电视台、抚顺电台、抚顺传媒网等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发布会。


高健副院长介绍,今年以来,抚顺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5+5+5+1”工作体系要求,结合省委政法委、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对营商环境的专项巡视、巡察等相关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辽宁省纪委、抚顺市纪委监委关于营商环境监督等相关文件要求,将运用司法手段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抚顺两级法院坚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将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诚信社会建设作为抚顺法院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制定下发《关于成立抚顺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于长春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小组成员的抚顺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推动落实。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专班,由各庭室负责人任专班组长,明确了职责分工,理顺了工作程序。


抚顺两级法院坚持以改促建,全面自查自纠。抚顺市法院党组将市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和市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督导活动作为全市法院进一步改进工作、转变作风、完善机制、推动发展的一次宝贵契机,制定出台《关于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六抓六促”工程>的实施方案》《关于落实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办法的暂行规定》等制度文件。深入开展自查,对全市法院5年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存在问题71个。同时建立营商环境自查问题专门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划分责任部门,确定责任领导、责任干警和整改时限。目前整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抚顺两级法院坚持持续专项整治,开展专项活动。今年以来,抚顺法院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涉市场主体超审限案件,加大对基层法院积案清理督办力度,大力整治涉市场主体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问题,强化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加快推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联动化解工作机制建设,强化清理涉特殊主体执行积案,推动各方尽快履行裁判义务,助推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同时启动专项特色活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 活动,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实地走访企业,送法进企业,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开展邀请企业代表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加司法透明度。 

△媒体记者现场提问


会议最后还发布了今年以来抚顺法院在服务转型振兴、助力企业发展的5个典型案例,并就记者提出的涉及执行、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在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采取了哪些积极有效举措等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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