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某金属制品厂经营场所属于采煤沉陷区,2019年,某区政府强制拆除了该厂的无照房屋。某金属制品厂因此向抚顺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抚顺中院审理认为,避险搬迁应依法进行,本案适用行政赔偿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常识,酌情应予赔偿。本案在查清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的情况下,依法裁判,最终彻底化解了行政争议,既保障了采煤沉陷区补偿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又注重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推进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