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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到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开展审务督察及诉前调解工作调研
作者: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8-25 17:50:02 打印 字号: | |

8月24日下午,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负责人赵岚、立案庭负责人赵威及相关同志到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开展审务督察和诉前调解工作调研。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彤,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旭,立案庭庭长林森,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陈紫光参加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赵岚同志首先对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一直以来的工作表示高度肯定。通报了今年以来针对全市各基层法院收到的“有案不立”的举报和查处情况,目前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不存在“有案不立”的情况。同时提示立案窗口仍需要进一步提高“应收尽收”的工作意识,进一步落实“立案登记”的工作制度。随后,强调指出办案人员“三同”问题容易滋生司法腐败,影响公正执法,损害人民法院和法官形象,要求法院杜绝发生“三同”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赵威同志在座谈会上了解了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的进展,查阅了相关的制度文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对一些指定管辖和管辖存在争议的案件类型进行收案指导,提出对于有争议的案件也要遵循“应收尽收”的工作原则,坚持做到“让群众少跑腿”。最后对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和诉讼服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特别指出,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指标一直在全市乃至全省范围名列前茅。

唐彤院长在讲话中,首先感谢了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和立案庭负责同志能来到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充分体现了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关心和关怀。随后表态:一是高效落实,快速推进。严格落实执行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调研提出的工作指导意见。二是统筹谋划,有的放矢。提高对“有案不立”和办案“三同”问题的重视程度,持续保持不出问题的良好态势;按照上级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统一部署,更好更快的推进完成。三是汲取经验,取长补短。要不断向上级法院和其他法院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不歇脚、不松劲,全力加速提升审执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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