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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行政审判暨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会议
作者:抚顺中院 行政庭  发布时间:2022-08-26 20:23:09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强化人民法院行政审判职能,提高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能力,促进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25日上午召开全市法院行政审判暨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会议。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健出席会议,行政审判庭负责人徐铁军主持会议,两级法院分管行政审判、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的院领导及干警参加会议。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 徐铁军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长 柳红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员额法官 田丽娜

会上,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徐铁军就司法赔偿的范围、程序、计算标准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讲解,对基层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进行了指导;

市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长柳红介绍了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落实情况及审判实务问题;

市法院行政审判庭员额法官田丽娜对司法救助工作的理念要求、办理流程、救助标准等内容进行了解读。

与会人员围绕推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大家进行了交流探讨。

听取了两级法院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工作亮点,高健副院长肯定了全市法院在行政审判、国家赔偿等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强调了目前工作的重点:

一是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坚持司法救助“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的工作原则,切实发挥好司法救助的社会功能;

三是要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充分认识行政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是要注重行政审判案件质量和效果的提升,继续探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方法、途径,有效实现司法定纷止争的功能。

与会同志均表示,要以此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做好行政审判、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工作,努力实现多元参与的行政纠纷化解机制,实现行政纠纷的实质化解,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努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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