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为贯彻落实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管理,全面提升审判质量,深刻查摆问题不足,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审判质效重点工作,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2022年第三季度审判质效“面对面”评议会议。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长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首先对1-8月的质效指标、审判动态进行了通报和分析。随后,三家基层法院分别对领先指标进行了经验介绍,两家基层法院对落后指标进行了剖析和如何整改提升的发言。
于长春院长就提升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强化目标引领,在压实责任上下功夫
两级法院要树立目标导向,向先进法院看齐,千方百计提升审判质效,力争年底“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要把对下指导责任落到实处,市法院党组成员、各业务部门要对口指导好各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要求指导主体与指导对象之间建立相互对应的沟通、指导、督办、促进的工作机制。同时,市法院审判管理部门要负责对每个指导主体开展指导情况进行督促、跟进、汇总,定期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各基层法院也要加强对辖区人民法庭审判质效的指导监督,由分管院长、业务庭庭长等履行监督指导责任。要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办案责任制,院庭长既负监督管理责任,又承担案件审理任务,由院庭长负责大要案审判工作,既可以保证办案质量,也可以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有效提升整体办案质效。
二、疏通办案堵点,在提升效率上下功夫
两级法院要紧盯落后的审判质效指标,不断加强对审判流程和关键节点的管理,充分运用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等工作措施,推行“全员分流、全程甄别、限时审结、目标考核”的工作模式,切实扩大速裁快审、小额诉讼、独任审判适用范围,全力压缩办案周期,加快办案节奏,有效解决审判效率不高的问题。要加强案件审限管理,明晰延长审限审批权责,坚持临近审限警示、严格延长审限审批、超审限案件通报批评、长期未结案件约谈督办等措施,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长期未结案件由专业法官会议研判督办,两年以上的长期未结案件由审判委员会研判督办。要高度重视隐形超审限问题,由审管部门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规定,加强对案件移送等流程节点的规范管理,不断压缩案件移送周转用时,切实提升案件流转周期指标。要加强与司法鉴定、审计、评估、拍卖机构的沟通,督促缩短鉴定、审计等工作周期,全力疏通这些影响办案效率的堵点。
三、严把质量关口,在健全机制上下功夫
两级法院院要坚持办案质量和保持司法廉洁并重,在确保办案质量上,一要健全提升案件质量的各项制度机制,有效发挥案件评查、质效考核等制度的“指挥棒”作用,完善案件评查的方式、方法,提升质效考核办法结果的应用。二要加强对改判、发回重审以及再审改判案件的评查力度,市法院有关业务庭和各基层法院,要定期组织发改案件分析交流会议,由原承办人自评、庭长讲评、分管领导点评,审管办梳理共性问题、制定解决对策,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三要发挥好专业法官会议作用,针对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拟发回或改判的上诉案件,尝试推行由基层法院承办法官和分管院长列席中院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中、基层法院法官面对面进行交流、听取意见,强化中院专业法官会议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拟发改、再审案件的咨询指导力度,提升对下监督指导效果。四要全力做好判后答疑、释法明理工作。做好判后答疑和释法明理工作,有效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的,把打开当事人“心结”摆在首位,做到案结事了。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级以上领导、各县区法院院长、市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各县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级以上领导、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审管办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同步收看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