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74岁的汪某文与81岁的继母周某荣在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郝宴的见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及其亲属握手言和,至此一起继承纠纷圆满解决。
汪某文系汪某农女儿。周某荣系汪某农二婚妻子,二人于2003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共同居住的房屋系二人婚前汪某农个人所有。2020年起,二人因身体原因已经无法独立生活,故二人子女将二人分别接至家中照顾,直至2022年1月汪某农病逝。汪某农病逝后,汪某文与周某荣因汪某农的遗产分配问题未达成协议,故汪某文来院起诉周某荣要求分割汪某农的遗产。
经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查认为此纠纷适用人民调解程序,征求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意见,将该案件转交至调解中心,由特邀调解员郝宴同志负责调解此案。
郝宴在收到该案后认真研究起诉状,找到双方争议焦点,并通过《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先通过电话了解双方的情况。通过前期工作,郝宴了解到,周某荣与汪某文父亲共同生活多年,与汪某文兄妹也有感情,汪某文表示因为周某荣自己也有子女,否则愿意照顾继母终老,并愿意给继母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就数额没有达成协议。周某荣表示,只要汪某文适当补偿,从情感上照顾她,她愿意和解。
9月9日下午,调解员郝宴将双方约至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亲情的角度化解双方的矛盾,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及亲属握手言和,满意回家,欢度中秋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