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党组书记、院长于长春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副院级领导、中层正职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一至四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以及省委、省法院、市委相关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等内容,认真观看了党史学习视频——辽宁“馆”里的党史记忆第三集《战旗如画》。
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结合学习内容,联系工作实际,围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一至四章)等内容,依次谈了心得体会、作了交流发言。
于长春院长最后做了总结发言,结合本次中心组学习,提出了三点要求:
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全院党员干警要带着责任、带着信仰、带着情感认真学习研读,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汇聚起新时代新征程上团结奋斗、勇毅前行的磅礴力量。努力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实现强基工程党建引领新成果,为抚顺法院工作“上台阶、创一流”发挥更大作用。
二是认真准备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要把开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强化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扎实开展谈心谈话,深刻查摆问题,认真梳理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三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来辽宁考察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各分管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各负其责,全面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还学习了省委巡视组和市委巡察组要求学习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