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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首次使用电子封条对“老赖”房产进行查封
作者: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9-29 16:26:2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创新执行手段,首次使用电子封条对一名长期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老赖”所有的房屋进行了查封,本次电子封条投入使用在抚顺地区尚属首次。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二级法官  程云雷

基本案情

本案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执行人马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王某因资金周转、出借他人等原因多次向马某借款,借款本金共计114万元,后王某仅偿还马某部分本金和利息,剩余94.5万元本金经马某多次催要无果,故马某向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先后对王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多次传唤王某,王某均未到场。执行人员依法对其所拥有的房屋进行了查封,目前该房屋已进入评估拍卖程序。

 按常规操作,查封的房屋至拍卖结束需要一定时间,传统的纸质封条易脱落和遭损毁。因固定证据存在困难,所以很难对非法损毁封条、违法进入查封场所、破坏查封现场的违法者及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为了更有效地监控房屋的查封状态,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创新性的使用了最新的查封技术—电子封条。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自主研制的电子封条

 所使用的电子封条为新宾法院执行局自主制造,该电子封条基于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信息化技术,无须接电,可以长时间待机。电子封条有三大模块,语音警示模块、影像记录模块、破坏预警模块。一旦有人接近或者强制开门,电子封条将发出警示语音提醒, 并可事先录制简要的执行通知音频,在有人员经过时自动播放,系统同时会把图像信息、声音信息传送到新宾法院指挥平台,并且可以通过物联网系统向预留联系方式的执行法官致电,执行法官能在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情况,更好地保障申请人权益。在“电子封条”上印有二维码,被执行人可以通过手机扫描,详细了解房屋被查封的原因及其相关执行案件信息。据了解,市面上的电子封条功能都比较单一,而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自制的电子封条可以根据案情和具体情况增加各种功能和模块,达到一案一封条的效果。同时其他法院使用的电子封条,不管是租用还是购买,价格都较高,给申请使用者带来了经济负担,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自主研制将成本降至最低,为当事人节省了执行费用。


△执行行动

 本次查封开始前,承办法官程云雷向执行局长进行了汇报,共同商讨了多种处理方案,对查封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突发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执行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本次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前往王某住所,经反复敲门确认,确定王某并不在其家中后果断采取措施,合规安装了电子封条。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有效执行是实现胜诉权益的重要保障。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保障胜诉方的合法权益,今后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灵活运用多种执行手段,用有效的执行提升辖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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