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考察辽宁,全省人民无比温暖、备受鼓舞、充满干劲。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为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一老”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思考和研究,力求打造探索具有新抚区特色的适老型诉讼服务模式,让新抚区的夕阳更添一抹亮色。
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新抚区人口约22.3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占33.45%,人口老龄化趋势十分严峻。2020年以来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年龄超过60周岁的案件占比逐年增加0.1个百分点,案件类型也呈多样化发展趋势,由原来的集中于赡养、继承等家事纠纷,扩展至机动车交通事故、民间借贷、投资理财、买卖合同等类型。而涉老案件纠纷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普遍存在子女不在身边、不懂法、不会使用智能设备、行动不便等问题。为此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四项诉讼服务新模式,用“四盏灯”点亮老年人的诉讼之路。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干警走进养老院
第一盏灯
订制般的接待服务 有温度的便民设施
诉讼服务中心设老年人绿色通道,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享受优先接待、优先办理的订制诉讼服务。对起诉时患有严重疾病、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为其提供上门立案、现场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等全程指导立案服务。仅今年9月,诉讼服务中心就为3起涉及离婚纠纷的原告办理了上门立案服务,三位原告平均年龄为68周岁。对不符合立案条件或者不属于我院管辖的案件老年原告,用老年人听得懂的最直白的“抚顺话”及时释法说理,并建议老年人选择最便捷的解决问题途径。
诉讼服务中心还配置了软装沙发、老花镜、医药箱、手机充设备、饮水机等硬件便民设施。对不便使用电子支付交纳诉讼费的老年人,收费窗口开辟了“涉老特办”服务,收取现金过程全留痕,让老年人的诉讼费交得安心、交得放心。对不会或者不便使用电脑的老年人提供“代书”的服务,即老人口述或者手写好诉讼材料,由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依原文原意打印出来。在提供诉讼服务的同时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引导老年人作出理智的决定,让老年人有尊严的参与司法活动,尊重老年人做出合理选择司法方式的自由。
第二盏灯
五维一体诉讼环节 涉老案件闭环审理
第一维 立案 选取办案经验丰富、有爱心和耐心、更易与老年人沟通的“老法官”担任涉老诉讼立案指导员,为老年人在立案环节提供诉讼服务。在接待环节“老法官”多采用拉家常的方式向来院的老年人了解案件情况。在收案窗口工作的赵迎明是一位耐心细致的老法官,老年人来法院大多情绪紧张,为此赵法官经常对老年当事人说的话都是“老爷子多大岁数了”、“孩子在哪儿上班”、“孙女儿上没上小学呢”“你是哪年下的乡”这样的对话成为了立案庭窗口与老年人对话的常态,用“以老解老”的工作理念,拉近了法院和当事人的心理距离。
第二维 律师免费咨询 2020年起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与新抚区司法局联合,将法律援助律师引入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二区设有独立办公室为群众获得免费法律咨询提供场所支持,司法局每天派驻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并将每周四确定为“老年人接待日”,由一名维护老年人权益经验丰富的律师专门解答老年人的法律咨询。在律师接待办公室的门口,诉讼服务中心放置了软装沙发,并派专人为老年人服务,很多老人担心咨询收费,不敢冒然进入,诉服中心的工作人员会引导老年人“大胆问”,明确告知“不要钱”,并在等待的时间递上温水,缓解老年人的心理压力。这样“浸入式”免费服务获得了老年人的好评。
今年5月,81岁的冯某某来院咨询,立案庭将起诉流程和需要的材料告知了冯某某,在得知需要写起诉状的时候老人犯了难,知道有免费咨询的律师可以帮忙,老人很高兴,但对是不是真的“免费”心里还是犯了嘀咕,立案庭的干警带着老人走进了免费咨询室,并当着律师的面告诉老人,在这儿不收钱。原来,老人与老伴今年都已81周岁,家庭十分困难,要打官司维权,但是苦于不懂法。值班律师当即表示愿意免费代理此案,当天起草了起诉状,立案庭也随即为该案开辟了绿色通道,当天立案。援助律师将手机号留给了老人,并承诺不仅是立案,后续的开庭、调解、宣判都会免费为老人提供帮助。
第三维 调解 对于涉及老年人案件,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将涉老诉讼服务与诉源治理相结合。经过研究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专长和作用,专门聘请了一位具有多年民事审判经验和工作热情的退休法官担任“涉老”案件特邀调解员,实现了专业人干专门事,让化解矛盾纠纷更有效果。基于老年人权益案件大都发生在家庭成员间、涉及隐私的特点,而大多数人都有“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在开展调解时,调解员将人情、事理、法理相结合,用“老话儿”帮助老年人疏导情绪、化解纠纷,让老年人处处感受人文关怀,时时感受司法温度。
今年中秋节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74岁的汪某文与81岁的继母周某荣在调解员的见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及其亲属握手言和。这是一起典型的涉老型继承纠纷,双方均为老年人,涉及的其他近亲属也都年龄较大,新抚区人民法院调解中心的调解员经认真研究分析,找到双方争议焦点,并仔细分析《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先通过电话了解双方的情况。随后出动了三名调解员,组成了“最强阵容”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亲情的角度化解双方的矛盾,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让这对没有血缘的母女重拾温情,握手言和,满意回家,欢度中秋佳节。
▲路爽法官正在开庭
第四维 速裁审判 自2020年4月起,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在立案庭设立民事审判速裁团队,由3名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3名辅助人员及速录员组成了3个“1+1+1+n”的审判团队。近两年,速裁团队已经实现了审结全院近50%的民事案件目标。在提高速度的同时,速裁团队不忘带着“温情”,专门安排了一位“法官女儿”。85后路爽法官经常被老年当事人称为“姑娘”“丫头”“大侄女儿”,2021年,路爽法官被市法院评为“调解能手”荣誉称号。有人问路爽法官她调解的秘诀是什么,路爽法官回答“很简单,我跟我爸说话什么态度我就对老年当事人什么态度,准能调成。”
今年9月路爽法官成功调解结案了一起“超难”的合同纠纷案件。67岁的高阿姨以2万元的约定价格把一批服装卖给了65岁的李阿姨,李阿姨先支付了2000元并拿走了衣服。后李阿姨认为这批服装不值2万元,拒不给付1.8万元尾款。高阿姨来院起诉李阿姨要求支付尾款,同时李阿姨反诉高阿姨要求撤销合同。这起案子双方既没有合同也无法对这批服装的价值进行准确的估计,因此路爽法官联合人民调解员共同先后对案件进行了三次调解,查验服装,最终双方以2600元达成协议,案结事了。双方均系60周岁以上老人,均对法院的工作竖起了大拇指。
▲张博法官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采用远程开庭
第五维 分案由审理 2022年起,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选派具有丰富家事审判经验的张博法官专门办理涉及老年人的家事纠纷,对婚姻、继承、赡养等纠纷实现了家里的事、“家里人”管。在庭审地点、方式和时间上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对行动不便的老年当事人,在征求其意见后将设在楼上的法庭“搬”到了一楼的调解室。在民事纠纷中,家事纠纷绝对算不上“惊天动地”但审判的难度却不言而喻,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面对复杂难辨的家事矛盾纠纷,张博法官自有一本“秘籍”,她常说“我是女儿、是妻子、是儿媳、是妈妈,家里的事,我都知道,只要当事人愿意说,我就愿意听”。
化干戈于诉外,止纷争于庭内。今年9月张博法官办理的郭家五兄妹房屋继承案就是这样一起案件。郭父于1999年购买房屋一处,老人去世后,房屋由次子居住。今年4月,长子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房产剩余部分进行分割。张博受理该案后,考虑到郭家五位被继承人平均年龄65周岁,且二女儿在山西居住的实际情况,经过四次线上线下庭审,多次联系当事人,劝说各方忆儿时亲情,通过耐心细致地沟通调解,终于找到案件和解方案。一起因财产继承引发的家庭矛盾纠纷案件得到了化解,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事心双解。
这种科学合理的五维一体诉讼方式,体现了新抚区人民法院探索“适老模式”的用心,包含了从立案到审判的全过程,仿佛五盏明灯点亮了老年人的诉讼之路,明亮又温暖。这样的环环相扣,让老年人在法院诉讼阶段被全方位的“照顾”。人民法官依法办案、以情服务,让老年人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第三盏灯
重拳打击养老诈骗 守住老人的“钱袋子”
全国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开展以来,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此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诉源治理为抓手,坚持打防结合,扎实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全力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干警深入辖区乡村、公共场所开展反诈宣传
第一拳 “统筹+部署”,组织领导有力度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院重要议事日程,协调关键环节,研究重要事项,制定了《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专项行动“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构建一把手抓总、专班抓日常、责任部门抓落实的专项行动组织体系,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第二拳 “整治+惩处”,依法履职有强度 结合扫黑除恶斗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行动,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立足主责主业,将宣传与打击一体推进,依法严惩以“养老”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通过加强与公安、检察、行政主管机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做到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以实际行动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第三拳 “宣传+预防”,普法教育有温度 针对养老诈骗呈现出的套路手段多、更新速度快、欺骗和隐蔽性强等突出特点,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打击治理新思路,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手段,通过悬挂横幅、滚动播放防诈常识、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制作宣传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免疫力”,增强老年群体法治意识。
第四盏灯
检法司三家联动 涉老案件巧化解
为了进一步推进法院诉调对接工作,更好的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节约群众和法院的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去年11月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干警深入新抚区各乡街司法所,就诉前调解、诉讼服务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对接交流。走访中,法院详细了解掌握辖区各乡街及社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流程和效果。12月,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千金乡巡回审判点正式设立,使诉讼服务做到无盲点,联调联动全覆盖,真正实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宁可法官多跑腿,不叫群众多奔波”, 秉承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巡回审判点作为枢纽,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纵深掘进,积极发挥巡回审判点优势,做到诉讼服务在一线、调解审判到一线,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新抚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最优司法保障。
▲干警走访辖区司法所
▲设立千金乡巡回审判点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在办理涉老涉民生案件上更是打出了“组合拳”,院领导直接审理,并与检察院、司法局联合,让生活困难的老年群众感受到党和国家为其提供的优质法律援助。今年7月一个雨天的下午,李某艳在法检干警的见证下,将13万元现金交给了刘某太和蔡某新,一家人也恢复了以往的和气。刘某太和蔡某新均为80多岁的老人。为了向儿媳李某艳讨要儿子工亡的赔偿金欲来法院起诉。因其身体残疾、生活困难,经沟通联系新抚区司法局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原告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得知此情况后多次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果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新抚区人民法院立案时对身体残疾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即原告当即减免诉讼费。为了使疾病缠身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尽快拿到赔偿金,立案后立即确定开庭时间,承办法官与检察院、司法局的援助律师积极沟通,一方面了解工亡赔偿细节,另一方面联合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婆媳之间握手言和。7月21日下午,法检干警冒雨来到二位老人家中,将儿媳给付老人的13万元现金交到了瘫痪在床的老人手中,老人看到儿媳和孙子一道而来也百感交集,窗外雨过天晴,一家人也恢复了往日的亲情。案件从立案到审结历时23天,双方即时履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与检察院干警一起为老年当事人送去赔偿金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衡量一个区域社会道德标准关键在于如何善待老人。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这样一个有着光荣传统的优秀集体,过去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成功经验广为流传,一位又一位的“法官妈妈”帮助了无数迷途的孩子重新走回了正确光明之路;今天,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又涌现出一个又一个的“法官女儿”去帮助那些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年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用这四盏明灯,温暖照亮老年人的诉讼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