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抚顺中院在雷锋学院
举办“李震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报告团成员从不同角度
讲述了李震同志的感人故事
今天,让小编带您共同聆听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
办公室干警王楚楚讲述的
《审判的温度来自对法律的坚守,
也来自内心的良知》
在2019年的时候,李震主任审理了一件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然而,每每传唤被告人时,他都会带着孩子来法院。这一细节引起了李震主任的注意。在交谈中得知,在孩子很小的时候,被告人与妻子离婚,此后独自抚养孩子。“孩子的母亲下落不明,父亲如果再被收监,这么小的孩子该怎么办呢?”每每打开这起案件的卷宗,李主任总会不自觉地这样说。
为掌握真实情况,李主任辗转走访,尽最大努力,客观全面、认真负责地做好审前调查评估。他先向被告人儿子就读的学校了解其在校表现,然后找到民政部门了解相关政策,民政部门表示,如果被告人被羁押,在孩子母亲下落不明、近亲属又无法抚养的情况下,只能把孩子送到福利院,由政府抚养。他又向某村委会调查得知,被告人的父亲已经85岁,体弱多病,生活无法自理,是村里的困难户。李主任还带着我们来到被告人一贫如洗的家,听村委会证实,被告人此前靠做豆腐勉强养活孩子,维持生计,近亲属也都无力帮助被告人抚养孩子。后来,李主任又征询了当地司法局的意见,司法局回函同意接收其进行社区矫正。经过拟适用非监禁刑调查评估,李主任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考虑被告人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孩子无人照顾等因素,最终依法判处被告人管制二年。
有人曾向李主任提出疑惑:法官只需垂堂问案,为何亲自去做这么多调查,给自己找麻烦?李主任说,这份判决是在法、理、情三者的兼顾下,贯彻“罚当其罪”的理念作出的。我们一生中会审理许多案子,但许多当事人一生可能只进一次法院,无论案件大小,法官都不能轻率行事,哪怕有一丝一毫的疑问,都必须予以排除。要让当事人在司法审判中受到公平的对待,得到公正的判决。
记得开庭那天,李主任还特意为被告人带来了几件棉衣,为被告人的孩子买了不少零食。庭审结束后,他把被告人喊到办公室,关切地说:“我看你穿得单薄,这几件棉衣我不经常穿,你拿着,换着穿,回去好好做人,好好抚养孩子……”被告人再也控制不住感激之情,激动地说:“感谢李法官对我的教育,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我一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绝不再犯……”这起案件可以让我们深深地感受到,审判的温度来自对法律的坚守,也来自内心的良知。
还有一起案件,被告人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他以低价购买直播软件“钻石”为诱饵,先后陆续骗取居住在抚顺的杨某两万余元。李主任深知,法院审理的不仅是案件,更是他人的人生,心里涌动着一种沉甸甸的责任感:要让犯罪的人接受法律的判决,更要倾尽所能让迷途的孩子回归正途。考虑到被告人没有前科劣迹,且主动投案,认罪态度良好,犯罪后主动退还全部赃款,并积极缴纳罚金,没有再次犯罪的危险,最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可以继续学业。案件宣判后,被告人的父母从外地打来电话,感谢法院从宽处罚,挽救了孩子,更挽救了一个家庭……”
李主任对每一个案件都细致入微,每一本卷宗都要亲自查阅。2016年,被告人陈某某、别某某承包了某房地产公司的部分劳务工程,并雇佣了27名农民工。工程完工后,二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农民工一起告上了法庭。农民工是弱势群体,辛辛苦苦地劳动却没有换来相应的报酬,他们中的有些人来到法院时情绪十分激动。每每遇到这样的情况,李主任总是请他们先坐下来,耐心倾听他们诉说自己的疾苦,以最和善的态度做好情绪疏导、释法明理。为了保障每个农民工在后期维权中的合法权益,他仔细询问、反复核实,最后列出每个农民工的准确薪酬。刑事案件审判后,李主任再三嘱咐审判员,一定要列好明细表,第一时间移送给执行局。
法官工作中要面对形形色色的人,有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的肺结核传染病,李主任毫不在意地与患病被告面对面交流。他的温和与善良渗透在工作的每个时刻,体现在与被告人的每次相处之中。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李主任再忙也会记得;群众的急事、难事,他都装在心里;群众的所盼、所愿,就是他前行的动力。虽然李主任已经永远离开了我们,但他公正执法、坚守正义的价值追求永远存留在我们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