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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顺法进网格 服务暖民心
作者: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12-08 21:12:51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走深走实,近日,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王迪法官,深入安居社区,向社区居民进行普法宣传。

王迪法官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社区居民讲解社区常见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物业服务合同等多种类型的纠纷,同时对民法典中与大家息息相关新的亮点问题一一予以解读,主要讲解内容如下:1、规定胎儿有权继承遗产、接受赠与等;2、紧急情况下被监护人无人照料的,村、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应安排照料;3、加强对建筑物业主权利的保护,适当降低业主作出决议的门槛,明确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4、增加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明确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5、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6、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7、增设“离婚冷静期”;8、完善代位继承制度,侄子(女)、外甥(女)可以代位继承。通过以上法律条文的解读,加深社区干部从法律角度对矛盾纠纷的理解。

此外,其中一位居民对家中继承的问题进行了咨询,如何能将已经去世父母的房子办理至继承人名下,如有继承人不配合,能否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另外一名居民表示其与再婚丈夫婚姻存续期间,其购买了丈夫的婚前个人住房,已经支付购房款,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果其去世后,再婚配偶的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是否存在相应隐患?针对以上问题王迪法官均给予明确解答。在解答完社区居民的问题之后,王迪法官还将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书籍赠送给社区,以方便社区居民借阅并查看相关法律条文。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法官“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络,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积极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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