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干警刘洋
2021年6月4日,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滕启刚突发疾病不幸去世,终年57岁。滕启刚同志扎根基层三十多年。他将一生都奉献给了他无比热爱的审判事业,用生命践行使命,以行动践行公平正义,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出了不平凡的人生。
▲刘洋(右)在执行局工作期间,与执行局李亮浩庭长研究部署执行方案
学习滕启刚,要学习他身上坚持忠诚信仰、坚守使命初心的高尚品格。
这些年,他承办、参与审理和审核案件6000余件,所承办的案件无一例冤假错案、无一起违法违纪举报。“一件案件对于我们来说是工作,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就是他的整个人生!”这是滕启刚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他要求自己“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滕启刚的电脑里,存着一篇尚未写完的文章,标题是《这就是我的“忠诚”》。他写道:我肯定地说,我对党是绝对忠诚的。不管是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我拍着胸脯对党组织说,我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为党了!这篇文章,滕启刚没能写完,但他已经用自己的一生,把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忠诚、对法律的忠诚,写在他所热爱的人民心中,写在人民司法的前进历程中。他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以生命践行使命,将公平正义写进了自己的人生,也传递到了百姓的心中。
学习滕启刚,要学习他身上属于人民法官无私奉献、廉洁奉公的道德情操。
他坚持严格公正办案,总是深挖每一处细节,求证每一个真相。法官职业是滕启刚一生挚爱,他高举天平不倾斜,司法为民如同他的名字刚正不阿,时时、事事、案案能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生活中的他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不做表面文章,不谋个人私利,用实际行动践行崇高理想信念,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永恒价值追求。他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从不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他爱人下岗,不找组织、不托关系,自己帮助爱人摆摊自谋生计。一名亲戚因抢劫被判刑,他严词拒绝讲情。甘于清贫、廉洁自律,珍惜法官名节,涵养家庭美德是他的底色,也是这个时代好法官最好的注解。
学习滕启刚,要学习他身上作为人民法官钻研业务、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
对待工作,滕启刚有着近乎严苛的要求。在守护司法公正的这条生命线上,容不得半点马虎。滕启刚同志的优秀品质,可以用“诚、廉、钻、正、勤”来概括。“诚”体现在他对党的无限忠诚和对人民的无限真诚;“廉”体现在他扎根基层30年,始终严以律己、清白做人;“钻”体现在他拿着放大镜寻找案件真相,为了弄懂一个法律问题可以“打破砂锅问到底”;“正”体现在他办理案件时刚正不阿、恪守公正;“勤”体现在他为了查明案情可以在现场一呆一整天,为了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可以翻遍现有的所有法律文献。他潜心钻研业务,一步步成长为同事们眼中“行走的法律辞典”。他敢担当、善作为,排除外界干扰,坚持秉公办案。身为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讨论案件时直言不讳发表意见,力求找到最客观公正的审判方案。
▲在执行局工作期间,案件当事人为刘洋(右二)所在的执行团队送上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精神的力量是伟大的。伟大出自平凡,平凡造就伟大。滕启刚一生爱党、一心为民、一贯公正、一身正气,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滕启刚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的身躯已化作千山上挺拔苍翠的松柏,他的音容已汇入奔流不息的万水河。他“对党忠诚、奉献人民”“坚守岗位、履职尽责”的崇高精神深深地感染着每一个人,更激励着我们接过“接力棒”,争做“燃灯者”,在奋斗中勇往直前、代代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