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在辽宁高院开展的“评精品案例、推创新成果、树优秀人才”活动中,抚顺法院3篇案例入选“精品案例”,1名干警被选为“审判理论研究人才”,6名法官(法官助理)荣获“办案能手”,6名干警被评为“岗位标兵”。辽宁全省法院开展评案例、推成果、树人才活动,营造学在平时、练在平时、赛在平时的浓厚氛围。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将通过“榜样力量”栏目相继报道抚顺两级法院在“评、推、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干警故事。
▲王莹查看执行卷宗
王莹,1987年8月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专业,2011年9月考入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曾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法官助理的职务,2019年1月调入执行局工作,同年7月入额并开始独立办案,现任执行局副局长、二级法官。
她十年如一日的奋战在法院审判和执行一线,始终保持坚强的政治信仰,履行党赋予她的职责。王莹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无条件的服从组织安排,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她用崇高的职业理想、严谨的工作作风、无私的奉献精神,体现了一名法院干警的本色。2022年在全省法院“评、推、树”活动中,王莹获得办案能手荣誉称号。
秉公执法,践行司法为民
▲王莹为当事人查明案件办理情况
王莹自调入执行局工作以来,并没有因为自己是女性而少承办案件,在面对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的被执行人时,也从没有退缩过。她既有刚性,又不乏温度,办事雷厉风行,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解决一个个执行难题。她秉持认认真真工作,扎扎实实做事的朴素作风,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2022年,王莹受理执行案件948件,结案921件,结案率97.15%。
2022年王莹在受理一件标的数额较大的借款合同执行案件时,根据生效判决,王莹将被执行人王某名下银行账户全部冻结,但冻结信息显示无可执行金额。因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较深,王某得知其银行账户全部冻结后,仍拒不还款,且态度蛮横。在多次约谈被执行人王某过程中,得知其在某银行有理财业务,王莹立即采取行动将其冻结,被执行人终于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将所有欠款还清,该案得以全部执行完毕。
善于调解,提升办案质效
▲王莹对特殊执行案件进行督办
王莹通过不断总结案件的执行方法,总结执行经验,使执行水平不断提高,增强平息纠纷的司法能力。同时她又充分了解执行局每一名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性格特点、能力水平,通过调动每名同志的积极性,切实提高执行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发挥团队优势。
在申请人某锻造厂与被执行人某公司买卖合同执行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与第三人签订转让合同,将该公司私下转让给第三人经营,该公司厂区已经被第三人占用。王莹在查询该公司并未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后,带领执行团队到达该公司厂区查封被执行人所有的设备,第三人称厂区内的设备和车辆均属其所有,并对法院的查封行为提出异议。
鉴于案情越来越复杂,王莹多方寻找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当时人在外地,暂时无法回来,王莹意识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在有意的躲避执行,于是多次与其电话沟通,不厌其烦地做法律疏导和思想工作,经过多次耐心的释法明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终于同意偿还申请人全部欠款,得以案结事了。
王莹注重把好思想观,时刻严格以清正廉洁的标准要求自己,坚持依法办事、不徇私、不枉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以后的工作中,她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树立好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在工作岗位上不断创造新业绩、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