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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特辑】新抚区人民法院在抚顺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设立抚顺市少年法庭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暨抚顺市青少年法治心理工作室
作者: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5-25 19:30:10 打印 字号: | |

在“国际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加强抚顺市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青少年保护工作水平,新抚区人民法院在抚顺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设立抚顺市少年法庭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暨抚顺市青少年法治心理工作室(以下简称“ 实践基地”),于5月25日举行了揭牌仪式并会签合作协议。新抚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彤,党组成员、少年庭庭长王苏宁,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荣国,综合办公室主任孙晓雯及少年庭干警出席会议。

在黄云生校长的陪同下,唐彤院长一行参观了实践基地建设情况,详细了解了工作运行机制,细致研讨了后续有关工作的推进措施。

会上,唐彤院长与黄云生校长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并进行揭牌。《合作协议》明确了新抚区人民法院和抚顺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围绕“四个方面”“八项内容”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共同促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

随后,唐彤院长讲话指出,要在“用足、用好”上下功夫,让实践基地真正成为抚顺市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平台和生动课堂;要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充实法治教育内容,完善教育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创建示范性法治教育基地;与抚顺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一同共建共管共促实践基地发展,协同将未成年保护工作做出特色、创成品牌。

黄云生校长讲话中深切表达了实践基地的建立是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更是帮助和挽救的重要延伸举措,下一步将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为依托,充分发挥好实践基地的教育功能,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和支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为我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缓刑未成年人帮教、法治心理辅导等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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