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少年审判工作,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大胆开拓、勇于创新,探索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模式、新思路,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已成立少年家事审判庭,并着力打造少家法庭“节节高”特色少年审判品牌,实现少家审判司法功能和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
少家审判工作多次被抚顺日报、辽宁法治报、抚顺电视台等刊发播出,并荣获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全国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及省、市级多项先进,已然成为抚顺“特色审判”。
一、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虐待、性侵、涉黑、涉恶案件重拳出击,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少年庭自1993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立足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不断强化专业化审判,有效落实了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政策要求。
2017年12月1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扩大指定管辖范围,少年庭对全市四区、三县涉案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及被害人是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全部集中审理。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违法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和犯罪预防工作,维护未成年人民事权益,是少年庭的工作职责。开创少年审判程序、制度、机制,实行“圆桌审判”教育、矫治失足未成年人。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教育、感化、挽救“,抓住庭前调查、庭审教育、庭后矫正三个关键环节,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特殊、优先的多维度专业司法保护。建立“合适成年人”库,由妇联、关工委、共青团指派工作人员担任“特殊家长”参与庭审,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积极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使他们获得辩护的权利。
二、坚持“分工负责、共同参与”,多方汇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坚持把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家事审判、普法教育和法治实践紧密结合,依托与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共同成立的全省首家少年家事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抚顺市矿业集团技师学院搭建技能培训关护基地,在抚顺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设立抚顺市少年法庭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暨抚顺市青少年法治心理工作室、与抚顺市关工委、抚顺市新抚区关工委共建成立的“抚顺市青少年教育法治基地、“抚顺市青少年家庭教育法治基地”等平台载体,积极创新和完善未成年人法治保障体系,抓深抓细抓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全面实现青少年法治教育有课堂、有出口、有阵地、有载体、有内容、有效果。
三、坚持“预防为主、温情呵护”,持续深化青少年普法教育。
坚持“青少年群体在哪里,普法教育就进行到哪里”,从城区中小学为起点,普法教育不断辐射努力实现全市学校全覆盖,包括沈抚新区、三县偏远地区学校等,累计授课200次,覆盖未成年人学生2万余名,帮助解答法律问题530余条,助力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构建。
“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邀请青少年、家长、学校等参与法院主导的少年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庭审观摩等活动10余次,从法律法规、现实社会事例、司法活动体验等多角度切入法治宣传,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向青少年家长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为家庭教育提供法律指导和帮助。
多年来,少年庭的法官干警们如松如竹挺且直,深耕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沃土,播种下一颗颗向着光的种子,让青少年在法治的保护下如雨后春笋般节节成长、积极向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特殊的希望工程”,司法是护航成长的重要力量,下一步,抚顺市新抚区人民院将深入推进“节节高”少年审判品牌落实落细,协同司法保护项目相关工作,共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