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中共抚顺市委、抚顺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雷锋式政法干警(单位)表彰大会暨榜样力量•政法英模事迹报告会,对2017年以来全市政法系统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抚顺法院系统2名个人被授予“雷锋式模范政法干警”荣誉称号,3个集体被授予“雷锋式政法单位”荣誉称号,17名个人被授予“雷锋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全市法院系统荣获
抚顺市雷锋式
政法干警(单位)名单
雷锋式模范政法干警
李 震
望花区人民法院
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已故)
田 丰(女)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三庭一级法官
雷锋式政法单位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
新抚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雷锋式政法干警
黄 霞(女)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
李献忠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局综合科四级法官助理
吴东峻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警察支队副支队长一级警长
白 硕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三级主任科员
李 蕊(女)
新抚区人民法院
民事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田成君(女)
新抚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三级法官
赵 刚
望花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局长四级高级法官
张 慧(女)
望花区人民法院
经济开发区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刘镜舟
东洲区人民法院
政治部一级科员
关 媛(女)
东洲区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审判员一级法官
马 跃(女)
顺城区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
张凤敏(女)
顺城区人民法院
立案庭一级法官
王 萍(女)
顺城区人民法院
综合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张小江
抚顺县人民法院
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二级法官助理
彭 璐(女)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立案庭庭长一级法官
张丽娇(女)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红透山人民法庭一级法官
庞 娇(女)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政治部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抚顺法院干警代表观看事迹报告会和表彰大会后,深受鼓舞、倍感光荣,大家一致表示,要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要坚持以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标杆,依法能动履行职能,以昂扬的姿态弘扬和传承雷锋精神,为实现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荣获雷锋式模范政法干警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一级法官 田丰:
在此次表彰中,被评为“雷锋式模范政法干警”,能够获如此殊荣,让我倍感振奋,也深受鼓舞。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作为民事法官,我将会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为民服务根基,妥善处理好群众间家长里短和琐碎繁杂的小事,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履好职、尽好责。
荣获雷锋式政法单位领奖代表
新抚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刘展:
表彰是对汗水的肯定,更是对工作的激励,我作为获奖集体的领奖代表,深深感受到身为人民法官的骄傲和自豪!我们将牢记初心,无私奉献,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时刻把群众安全扛在肩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坚定理想信念,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勇创一流、再立新功。
荣获雷锋式政法干警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 黄霞:
能被授予“雷锋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我倍感光荣,特别是当我从高键市长手中接过沉甸甸证书的那一刻,我心情无比激动。征途漫漫,唯有奋斗!站在新的起点上,我将和同志们一起不断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为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再添新功!
事迹报告会上,李震妻子陈东辉女士、新抚区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助理王诗瑶分别深情讲述了李震的先进事迹。抚顺两级法院将继续发扬担当精神、斗争精神,全力推进抚顺法院各项工作上台阶、创一流,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聚焦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政法工作中绽放更加夺目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