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近日,新抚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迎着炎炎烈日,采取有力措施,对某区政府诉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案涉房屋开展强制腾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某区政府与某服务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将位于某处的房屋租赁给该公司使用,后某服务公司未按约缴纳租金,某区政府诉至法院,法院判令解除租赁协议,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现有状态交还所租赁房屋。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刻厘清案情,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腾退公告等法律文书,责令其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多次找到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沟通并进行调查走访,通过反复论证发现腾退工作如果不及时双方损失将会进一步扩大,也会影响招商引资的大环境。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执行干警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多次实地沟通协调,在执行干警共同努力下,某服务公司主动配合做好腾退准备工作。
腾退前执行局制定了周密的腾退工作方案,出动3台警车,10余名干警,分成四个工作小组,郝明和局长亲自带队前往案涉房屋现场开展腾退工作。整个执行过程公开、文明,既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充分彰显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新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坚持强制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强化各项执行措施,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胜诉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