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民事案件,因相关当事人年龄较大、行动不便,也不会操作手机网上开庭,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承办法官刘军红、书记员刘红静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后,决定通过巡回审判“上门”开庭。
经查,该案是一起申请人申请宣告被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由于被申请人年岁已高并患精神类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其堂姐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确认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请求指定其为监护人。庭审中,申请人赵某围绕诉讼请求,进行举证并发表意见,被申请人的代理人刘某,对申请人的请求表示认可,庭审过程井然有序、节奏流畅。
“顺城区人民法院的同志们到家里提供服务,真的太谢谢你们了!”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对法院上门服务的暖心便民举措再三表示感谢。
一桩桩家长里短,背后系着百姓冷暖。近年来,顺城区人民法院立足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呵护“一老一幼”,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周末流动法庭等便民惠民利民举措,坚持能动司法,用实际行动践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零距离”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