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钢社区水司佳苑小区多户业主反映下水管道堵塞,严重影响日常生活,需要在楼下商户店铺内进行疏通。商户认为管道疏通会影响其正常经营,不同意楼上业主疏通改造下水管道的请求,为此双方产生矛盾。
通过走访发现,水司佳苑小区为弃管小区,没有物业公司,楼下商户由于室内装修把下水管线改在隐蔽的地方,造成楼上下水堵塞。为解决纠纷,9月7日下午13时30分,望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于宁、法官助理刘道南和李楠、和平司法所所长鄂忠、宏刚社区书记李云、昊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宋蕊、派出所社区民警以及街道行政执法、社区、商户负责人、居民代表在宏钢社区二楼会议室进行纠纷调解。
调解中,于宁庭长与宋蕊律师分别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把相关法律条款给大家做了解释说明,以相邻关系为出发点,耐心为矛盾双方释法说理。一方面从方便生活的角度提出了多种合理化建议,另一方面,积极做通商户的思想工作,为疏通下水管道期间遇到的经营、货物存放等问题提出建议,同时也希望其他住户能够理解商户的困难及现状,给予一定补偿。经过一番调解,双方矛盾得到有效缓和,为进一步开展调解工作达成调解协议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次调解,充分体现了“庭所联动”在居民纠纷调解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未来,望花区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能动司法,以“庭所联动”为抓手,着力解决居民的困难和问题,抓前端,治未病,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将诉源治理落在实处。